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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2 0 1 1年度第一批乡镇建设征收土地方案的通告

发布日期:2012-07-1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征用土地公告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1 0号)的规定,平顶山市国土资源局会同湛河分局,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平顶山市2011年度第三批乡镇建设征收土地的批复》(豫政土[2012].392号)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现将有关内容和事项通告如下:

     征收土地位置、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

     农业人口数量该批次征收土地共计5.6008公顷,土地所有权人分别为湛河区九里山街道办事处卢铁庄村和曹镇乡陶寨村。地上附着物主要有电力设施、林木、果树、井、坟墓等,需要安置农业人口7人。

    A宗和B宗土地位于湛河区九里山街道办事处卢铁庄村,东至芦铁庄村土地,西至李乡宦村土地,南至李乡宦村土地,北至李乡宦村土地,共计5.3656公顷。

    C宗土地位于湛河区曹镇乡陶寨村,东至平桐路排水沟,西至陶寨村土地,南至陶寨村土地,北至陶寨村土地,共计0.2352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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