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2 0 11年度第六批乡镇建设征收土地方案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征用土地公告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10号)的规定,平顶山市国土资源局会同湛河分局,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平顶山市2 011年度第六批乡镇建设征收土地的批复》(豫政土[2012]9 3号)批准的有关内容和事项通告如下:
征收土地位置、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量
该批次征收土地共计44.941 9公顷,土地所有权人为湛河区姚孟街道办事处李乡宦村。地上附着物主要有房屋、构筑物、电力设施、林木、井、农田水利设施、养殖设施、围墙、坟道路、管道等,需要安置农业人口152 3人。
该批次用地共5宗:其中h、C、D、E宗东、西、南、北均为李乡宦村土地;B宗东至李乡宦村土地,西至姚孟村土地,南至李乡宦村土地,北至李乡宦村土地。总面积44.9419公顷(其中旱地23.8676公顷、其他农用地2.524 0公顷、建设用地16.3921公顷、未利用地2.1528公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