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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州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发布日期:2008-05-27

 

汝州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汝州市2006年度第一批城市建设用地,于2006年12月31日已经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汝州市2006年度第一批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豫政土〔2006〕768号)下文批准,同意征收集体土地14.9636公顷,其中A宗用地面积0.4174公顷,位于汝州市郭庄居委会一组汝郏公路南侧,开发用途为市政公用设施用地;B宗用地面积8.3800公顷,位于汝州市洛界公路北侧、市轻工业园区以南,开发用途为商服用地;C宗用地面积1.0095公顷,位于张鲁村汝大公路北侧,开发用途为公益事业用地;D宗用地面积0.4900公顷,位于洛平漯高速公路汝州市城区引线西侧、汝南工业大道北侧(汝州市王寨北),开发用途为商业用地;E宗用地面积0.4660公顷,位于北环路北侧、烟风路南段以东,开发用途为医疗卫生用地;F宗用地面积4.2007公顷,位于汝州市北环路南、朝阳路北、风穴路西,开发用途为商服用地。现将《征收土地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被征收土地情况

被征收的土地是集体所有:转用并征收钟楼街道办事处郭庄居委会集体耕地0.4174公顷,东关居委会集体耕地7.0707公顷,其他农用地1.3093公顷;煤山街道办事处望嵩居委会集体耕地4.2007公顷;风穴路街道办事处城北居委会集体耕地0.4660公顷,张鲁庄居委会集体耕地1.0095公顷;征收汝南街道办事处下陈村集体未利用地0.4900公顷,共计14.9636公顷(其中耕地13.1643公顷)。

二、征收补偿标准

三、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本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于2007年4月20日前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四、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规定期限内不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将视为放弃其应有的权益。

特此公告

                              二00七年四月二日

 

地类名称

面  积

(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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