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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高新区管委会土地征收预公告

〔2021〕3号

发布日期:2021-08-2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高新区管委会研究决定,现发布土地征收公告如下:
    、土地位置、范围和权属

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和范围:

1宗土地,四至如下:东至高新区遵化店镇戴庄村、屈庄村、张村集体土地,湛河区荆山街道办事处沙王村,西至高新区遵化店镇戴庄村、屈庄村、张村集体土地,湛河区荆山街道办事处沙王村,南至规划问津大道,北至黄河路。

拟征收土地的权利人为:遵化店镇戴庄村集体经济组织屈庄村集体经济组织、张村集体经济组织。

二、拟征收土地的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平顶山天源路(湛南路—黄河路、黄河路—问津大道)道路工程,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征收情形。

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

高新区组织相关镇、街道办事处、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分局和有资质的测量单位对拟征收地块进行勘测定界和清点确认,土地现状调查的内容包括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对清点确认有异议的,可以向所在镇、街道办事处申请复核。被征收土地的具体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待现状调查完成后,由高新区管委会组织相关镇、街道办事处、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分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有关部门制定并报市政府批准后进行公示。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并在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官网征收土地信息栏目和高新区管委会官网系统中公告。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违反规定的,征收土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人:徐亚伟      电话:0375-3987598

 

2021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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