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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皇台街道办事处东任庄村征地告知书

【2015】12号

发布日期:2016-04-04

东任村村民委员会: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为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2014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拟征收你村集体土地,现将有关情况告知如下:

一、 拟征收土地用途:住宅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东至东任庄村集体土地、西至东一环路、南至湛北路、北至建设路。

三、地类及面积:拟征收你村集体土地12.3324公顷(其中农用地10.2436公顷、建设用地2.0888公顷)。

四、征地补偿标准:

(一)按照平顶山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该宗地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为213万元/公顷(14.2万元/亩)、社保费13.2万元/公顷(0.88万元/亩)。

(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照平政【201212号文件规定据实补偿。

(三)青苗补偿费按照平政【201212号文件标准执行。耕地1.5万元/公顷(0.1万元/亩)。

五、安置途径:

(一)货币安置:将征地补偿安置费和青苗补偿费按时足额支付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依规进行分配。

(二)社保安置:按照规定标准落实社保资金,将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保安置范围。

六、自本告知书发布之日起,凡被征收集体土地农民和其他权利人在拟征收土地上抢建、抢栽、抢种的地上附着物不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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