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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国土新告字[2010]26号西市场街道武庄村委会征地告知书

发布日期:2010-09-15

征 地 告 知 书

平国土新告字[2010]26号

 

 

西市场街道武庄村委会: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为实施平顶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2010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拟征收你村集体土地,现将有关情况告知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用途: 住宅用地(旧村改造项目)。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四至范围):东至武庄村土地边界,南至西高皇村边界,西至稻田沟,北至优胜街。

三、地类及面积:该批次拟征收你村集体建设用地(居民点用地)6.6661公顷。 

四、征地补偿费标准

1、根据新华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该宗地位于新华区一级区片价范围内,价格为177万元/公顷,则征收6.6661公顷土地,其征地补偿费为1179.8997万元。

2、地面附属物补偿:按照《平项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顶山市征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试行)的通知》(平政[2009]14号)规定执行,据实结算

3、社保费用:按照豫劳社办[2008]72号执行,补偿标准为13.2万元/公顷,共计87.9925万元。

五、安置途径:采用货币安置、住房安置及社保安置三种安置途径,申请住房安置的不再给予货币补偿,不再给予一层建筑物及附属物的补偿。

六、自此告知书之日起,凡被征收集体土地农民和其他权利人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征收土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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