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2014】2号遵化店镇张寨村村民征地告知书
高新区【2014】2号
发布日期:2014-03-12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为实施平顶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2013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拟征收你村集体土地,现将有关情况告知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用途:基础设施。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东至张寨村;西至江州机械厂;南至张寨村;北至神马大道。
三、地类及面积:拟征收你村集体土地0.4014公顷(其中耕地0.1631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0.2383公顷,共计0.4014公顷)。
四、征地补偿标准
(一)按照平顶山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该宗地位于遵化店镇张寨村,区片级别为一级,区片价为132万元/公顷社会保障费13.2万元/公顷。
(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照平政【2012】12号文件规定补偿。
(三)青苗补偿费按照平政【2012】12号文件,耕地为1.5万元/公顷。
五、安置途径
(一)货币安置:将征地补偿安置费和青苗补偿费按时足额支付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依规进行分配。
(二)社保安置: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被征地农民的社保问题,对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保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