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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国土新告字[2014]第12号 征地告知书 (1)

平国土新告字[2014]第12号

发布日期:2014-03-13

武庄村委会: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为实施平顶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2014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拟征收你村集体土地,现将有关情况告知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用途: 住宅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该批次用地位于新华区西市场街道武庄村。总面积11.3108公顷。1地块5.0884公顷。东至武庄村,南至平安大道,西至三矿围墙,北至平煤铁路线;2地块6.2224公顷。东至已征国有土地,南至武庄村,西至武庄村,北至平煤铁路。

三、地类及面积:该批次拟征收你村集体耕地1.1478公顷(水浇地)、林地0.5999公顷、其它农用地0.2275公顷、建设用地9.3356公顷,合计11.3108公顷。

四、征地补偿费标准

1、根据新华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该批次用地属于新华区一级区片价范围内,价格为213万元/公顷,则征收11.3108公顷土地,其征地补偿费为2409.2004万元。

2、青苗补偿费及地上附属物补偿:按照《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顶山市征地青苗及地面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平政[2012]12号)规定执行,青苗按一季秋作物1.5万元/公顷,补偿费为1.7217万元,地上附着物补偿费为1717.3320万元。

3、社保费用:按照豫劳社办[2008]72号执行,补偿标准为7.92万元/公顷,共计89.5815万元。

五、安置途径:采用社保安置、货币安置、住房安置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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