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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国土卫告字[2014]第05号 征地告知书

发布日期:2014-04-01

叶庄村民委员会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为实施平顶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2013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拟征收你村集体土地,现将有关情况告知如下:

一、 拟征收土地用途:工业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D宗:东至叶庄村集体土地,西至赵庄村集体土地,南至平煤铁运处铁路,北至叶庄村、赵庄村集体土地。

E宗:东至部队用地,西至叶庄村集体土地,南至叶庄村集体土地,北至叶庄村集体土地。

F宗:东至沟渠,西至叶庄村集体土地,南至叶庄村集体土地,北至叶庄村集体土地、平安大道。

G宗:东至叶庄村集体土地,西至叶庄村集体土地,南至叶庄村集体土地,北至平安大道。

H宗:东至叶庄村集体土地,西至沟渠,南至沟渠,北至叶庄村集体土地。

I宗:东至沟渠,西至叶庄村集体土地,南至平煤铁运处铁路,北至沟渠。

 

三、地类及面积

拟征收你村集体土地19.3565公顷(耕地15.9570公顷、

林地1.2554公顷、园地1.8923公顷、其他农用地0.2518公顷)。

四、征地补偿标准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