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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2017年度第二批乡镇建设征地告知书(新华区焦店镇/西高皇街道/西市场街道/青石山街道/香山街道/卫东区东工人镇)

发布日期:2017-11-08


市国土资源局2017年建设用地补偿安置方案通告(第13号)

平顶山市2017年度第二批乡镇建设用地一书一方案


 

平国土新告字[2017]3号

 

 

场房村委会: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为实施平顶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2017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拟征收你村集体土地,现将有关情况告知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用途 工业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该批次用地位于新华区焦店镇场房村。征地面积0.6962公顷:四至:东至胡庄村,南至场房村土地,西至胡庄村土地,北至场房村土地。

三、地类及面积:该批次拟征收你村集体农用地0.4513公顷(耕地),集体建设用地0.2449公顷,合计0.6962公顷。

四、征地补偿费标准

1、根据平顶山市市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该宗土地属于四级区片价范围内,价格为120.9万元/公顷则征收0.6962公顷土地,其征地补偿费为84.1706万元。

2、青苗补偿费及地上附属物补偿:按照《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顶山市征地青苗及地面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平政[2012]12号)规定执行,青苗按一季秋作物标准1.5万元/公顷,青苗补偿费0.6770万元,该宗地地上附着物据实清点结算。

3、社保费用:按照豫劳社办[2008]72号执行,补偿标准为7.92万元/公顷,共计5.5139万元。

五、安置途径:采用社保安置、货币安置等方式。

六、自此告知书之日起,凡被征收集体土地农民和其他权利人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征收土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告知。



 

高庄村村委会: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为实施平顶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2017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拟征收你村集体土地,现将有关情况告知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用途:商业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该批次用地位于新华区西高皇街道办事处高庄村,征地面积6.9802公顷。四至:东至张泉庄村、高庄村,南至高庄村、中国平煤神马集团铁运处,西至高庄村,北至平安大道。

三、地类及面积:该批次拟征收你村集体农用地4.9025公顷(其中耕地0.6182公顷、林地4.0627公顷、交通用地0.2216公顷)、集体建设用地2.0777公顷,合计6.9802公顷。

四、征地补偿费标准

1、根据平顶山市市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该宗土地属于二级区片价范围内,价格为193.2万元/公顷<span style="f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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