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2016年度第一批乡镇建设征地告知书(新华区焦店镇/西高皇/香山街道办事处)
市国土资源局2017年建设用地补偿安置方案通告(第6号)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的通告 平政土[2017]50号
平顶山市2016年度第一批乡镇建设用地一书一方案
征 地 告 知 书
平国土新告字[2016] 2号
杨官营村委会: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为实施平顶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2016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拟征收你村集体土地,现将有关情况告知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用途: 商服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该批次用地位于新华区香山街道办事处筹备组杨官营村。征地面积4.8465公顷: A宗面积2.2819公顷,东至已征国有土地,南至已征国有土地,西至香山大道,北至杨官营村土地;B宗面积2.5646公顷,东至杨官营村已征土地,南至已征国有土地,西至香山大道,北至已征国有土地;
三、地类及面积:该批次拟征收你村集体农用地4.6001公顷(耕地0.2928公顷)、集体建设用地0.0813公顷、未利用地0.1651公顷,合计4.8465公顷。
四、征地补偿费标准
1、根据新华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该宗土地属于新华区四级区片价范围内,价格为120.9万元/公顷,则征收4.8465公顷土地,其征地补偿费为585.9419万元。
2、青苗补偿费及地上附属物补偿:按照《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顶山市征地青苗及地面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平政[2012]12号)规定执行,青苗按一季秋作物标准1.5万元/公顷,青苗补偿费0.4392万元,该宗地地上附着物据实清点结算。
3、社保费用:按照豫劳社办[2008]72号执行,补偿标准为7.92万元/公顷,共计38.3843万元。
五、安置途径:采用社保安置、货币安置的方式。
六、自此告知书之日起,凡被征收集体土地农民和其他权利人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征收土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告知。
征 地 告 知 书
平国土新告字[2016] 3号
杨官营村委会: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为实施平顶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2016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拟征收你村集体土地,现将有关情况告知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用途: 商服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span style="font-family: 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