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区220KV龙口输变电工程征地告知书
[ 2014 ]第20号
湛河区姚孟村民委员会: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为实施平顶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2014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拟征收你村集体土地,现将有关情况告知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用途:电力设施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东至姚孟村,西至姚孟村 ,南临姚孟村,北临姚孟村。
三、地类及面积
拟征收你村集体土地1.0191公顷(耕地1.0109公顷、其它农用地0.0082公顷)。
四、征地补偿标准
(一)根据《土地管理法》及《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及湛河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规定,该宗地位于湛河区一级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为213万元/公顷,征收1.0109公顷土地,征地补偿费共计217.0683万元。
(二)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依据平顶山人民政府平政(2012)12号文规定据实清点补偿。
五、安置途径;货币安置、社保安置
六、自此告知书之日起,凡被征收集体土地农民和其他权利人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收土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告知
平顶山市国土资源局湛河分局
2014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