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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报2013年度违法占用基本农田行为的通知

平国土资〔2014〕21号

发布日期:2014-02-26

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分局):

为认真做好2013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切实履行保护耕地职责,请各单位结合2013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情况,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同意,由政府牵头,召集各职能部门进行对接,对2013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工作中发现的违法占用基本农田和耕地的行为,及时进行梳理汇总。并在2月26日前如实报市局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上报内容应逐个说明违法占地名称、地点、面积和处置意见。

 

邮箱:meilipds@126.com 

 

 

 

2014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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