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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调查核实处理有关非法采矿案件的调查

发布日期:2017-09-08

群众反映的采矿点位于鲁山县梁洼镇郞坟村桂营组,采矿权人: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矿山名称: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鲁山县王家庄铝土矿,采矿证号:C4100002011013220107492,开采矿种:铝土矿、耐火粘土矿、菱铁矿、铁矾土,开采方式为:露天/地下开采,生产规模:15万吨/年,矿区面积:2.9404平方公里,有限期限:2011年01月至2021年01月。目前该矿处于停产状态。

中铝股份有限公司鲁山县王家庄铝土矿共设计4个采矿区,批准的实际开采方式为露天/地下开采,范围涉及梁洼镇段店村(1、3、4采区)、郞坟村(2采区)。按照《开发利用方案》批准的开采顺序,1采区已停止开采,2采区为现阶段开采区域,占地面积:4.5亩,占地地类:工矿用地及村庄用地。批准的实际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现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3、4采区尚未进行开采。该矿虽有安评手续,但因未按照批准的《开发利用方案》进行开采,鲁山县安监局未为该矿山企业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鲁山县国土资源局已于2017年7月6日对其下发了《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鲁国土资监责改字〔2017〕第001号),责令矿方停止开采行为。目前,中铝中州矿业有限公司已按照该局提出的整改意见,对《开发利用方案》作出修改,并上报至省国土资源厅审查。待审查通过后,鲁山县安监局将依法为其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并督导该矿及时对周边安全措施的完善工作。矿区附近居住群众31户,赔偿工作由矿方视村民房屋构造等具体情况分别进行。现已赔偿30户(最低赔偿4.5万元,最高赔偿30万元),仅余1户因索赔数额太大,至今没有包赔,目前正在协调解决中。

处理意见:

(一)责令鲁山县国土资源局对该采矿权人擅自改变开采方式违法问题依法进行处理。

(二)责令鲁山县国土资源局对该采矿权人违法占地问题依法进行查处。

2017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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