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钢市武功乡大程庄村常广奇非法占地建房案件调查
一、基本情况
经查:信中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该宗地位于舞钢市舞西路武功乡大程庄村段南侧,占地面积为526平方米,地类为一般耕地,不符合武功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经现场勘验,2007年至2011年期间,武功乡大程庄村村民常广奇在该宗地上共建设砖混结构平房12间,活动板房8间,简易棚7间,现已建成,用于饭店经营。
二、查处情况
2007年8月,舞钢市国土资源局对常广奇非法占用的142.8平方米土地进行了行政处罚(舞国土监字[2007]41号)。责令其退还非法占用的142.8平方米土地,限期15日内拆除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貌。2007年11月,舞钢市国土资源局对其依法申请舞钢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009年10月,舞钢市国土资源局对常广奇非法占用的176.1平方米土地进行了行政处罚(舞国土监字[2009]199号),责令其退还非法占用的176.1平方米土地,限期15日内拆除在非法占用土地上的砖混平房12间,恢复土地原貌。2010年1月,舞钢市国土资源局对其依法申请舞钢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011年底,常广奇再次非法占用土地建8间活动板房,舞
钢市国土资源局正在依法查处中。
二○一二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