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东区东工人镇责任田被别人私自强占建房”案件的核查报告
平顶山市国土资源局:
卫东国土分局接到举报案件,反映卫东区东工人镇办事处吕庄村10组村民责任田被别人私自强占建房一事,分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人员调查核实,现将调查核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案件的基本情况:
经查,该案件的上访人系吕庄村民李喜平,曾多次到各级政府上访。反映的问题是指吕庄村村民黄增汉占用其责任田建房。1986年吕庄村将位于东工人镇西段,路南桥西头的一块土地作为责任田分配给李喜平,1988年土地调整,吕庄村将李喜平的责任田调整到别处,将该宗地以宅基地批划给黄增汉。李喜平原责任田除黄增汉建住宅之外剩余土地被同村村民王三保于2010年4月未经批准擅自占地建设。
二、处理意见
黄增汉宅基地是由吕庄村同意批划,虽以前是李喜平责任田,但1988年土地调整后,已不是李喜平的责任田(村委出具证明显示)。1991年,黄增汉与村里签订宅基地有偿使用合同书,并有东高皇乡土地所、司法所为鉴证机关。关于王三保违法建房,2010年6月,卫东区政府组织的多部门联合执法中,将违法建筑强制拆除。
分局于2010年9月出示了李喜平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李喜平不服该处理意见,后分别向市国土资源局、省国土资源厅申请复查复核,市局及省厅经调查及现场查看支持卫东分局处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