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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汝州市陵头乡大庙村粘土砖厂有关问题的调查

发布日期:2011-05-20

市国土资源局3月28日接到赵书记关于“汝州粘土砖屡禁不止的网上留言”批示件后,局长周其芳高度重视,于3月29日上午召开市治理整顿粘土砖瓦窑厂办公室(该办公室设在国土局,以下简称市联席办)、汝州市联席办参加的专题会议,部署查处工作,并批示“请朱局长立即安排人到汝州查处,并立即反馈结果”。市国土资源局朱国占副局长4月6日带领市联席办会同汝州市国土局到网上留言涉及到的非法生产粘土砖厂----陵头乡大庙村砖厂进行实地调查核实,并于5月10日再赴汝州实地督办,5月13日,汝州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将该砖厂依法拆除。调查情况如下:

一、网上留言涉及到的非法生产粘土砖厂----陵头乡大庙村砖厂基本情况

经调查,赵书记关于“汝州粘土砖屡禁不止的网上留言”批示件中反映的粘土砖厂系陵头乡大庙村砖厂,该砖厂由大庙村村民李功义于1997年出资建设,未办理立项、环评、用地等相关批准手续,属违法生产。1997年至2000年,李功义与同村村民张红延合伙经营,因经营管理不善,砖厂一直停产至2010年11月。在此期间,该砖厂欠下大庙村村民租地款10余万元及工人工资7万余元。同时,在生产过程中致使民工受伤,住院医治又欠下医药费23万元,共计40余万元。后经村委会研究并与李功义、张红延协商,2010年9月将该砖厂转包给夏店乡关帝庙村村民李建国,承包期一年。

二、关于该砖厂“一直在断断续续不停生产”的问题

李建国承包砖厂后,于2010年11月开始生产粘土砖,汝州市联席办在巡查中发现后,立即组织发改、国土、电力等部门对其采取拆除电源、责令停产等措施,并要求陵头乡人民政府限期拆除窑体,清理晾坯场。但由于原承包人李功义患肺癌已是晚期,被租地群众和砖厂工人担心砖厂停产会导致所欠租地款、工人工资和医药费无人偿还,多次上访,并阻挠陵头乡人民政府组织的拆除行动。大庙村村委会也因本村群众利益和信访稳定等因素,对拆除砖厂工作不予配合,致使该砖厂一直违法存在,并不存在网上留言所说“上面有人”现象。2011年3月份,李建国又擅自组织生产砖坯,汝州市联席办再次组织相关部门切断砖厂电源,并多次制止其非法生产行为,但该砖厂总是采取你来我停,你走我干的方法,违法组织生产。

三、该砖厂的调查处理情况

2011年4月6日,市联席办工作人员会同汝州市国土局有关人员到该砖厂进行实地踏看。经现场核实,该砖厂属传统轮窑,无烘干室,有两个晾坯场和大量砖坯,存在违法生产迹象,网民举报情况基本属实。调查人员要求砖厂负责人立即停产,并要求汝州市国土局立即将该情况上报汝州市政府,严格按照我省粘土砖瓦窑厂整治工作的要求,限期拆除并清理到位。随后,市联席办于4月10日对汝州市人民政府下发了平整办督[2011]1号督办函(见附件1),要求汝州市人民政府必须按照《平顶山市联席办关于全面清理春季粘土砖生产反弹行为的紧急通知》(平整办发[2011]2号)文件要求,于4月29日前拆除窑体,清理晾坯场。期间,市联席办指派专人多次到汝州督促查处进展情况。汝州市治理整顿粘土砖瓦窑厂工作领导小组召集相关部门,研究拆除方案,并向该砖厂下发了《拆除通知书》,要求砖厂在4月28日前自行拆除窑体。由于涉及维稳等因素,截止4月29日,该砖厂供电设施已拆除,晾坯场已清理,但窑体没有拆除。5月10日,市联席办成立专项督查组督促汝州市政府立即组织相关部门依法强制拆除窑体。5月13日,汝州市政府组织陵头乡政府、汝州市国土局和汝州市公安局等单位联合执法,依法将该砖厂窑体强制拆除

下一阶段,市联席办将进一步加大对各县(市)区督查力度,对因工作监管不力,而导致辖区内仍存在粘土砖瓦窑厂和晾坯场的县(市)区政府和相关部门将严肃查处,严格问责。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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