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
| 繁體 | 网站已支持ipv6
进入适老模式 无障碍阅读

关于进一步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7-08

 

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地矿局):

     目前,我市已进入主汛期,也是地质灾害的多发期。为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制。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地矿局)要立即行动起来,全面进入汛期防灾工作状态。做到领导到位,人员到位,通讯、交通设备到位,排查、巡查到位,监测预警到位,信息报送到位,应急准备到位。要切实加强领导,健全组织,严格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方案、防灾预案。要夯实地灾防治责任建立县、乡、村三级防灾责任体系,细化职责、明确任务。危险区、重要隐患点要层层签订责任书,要将防治责任人和日常监测责任人落实到位。

二、要积极开展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建设全面落实各项地质灾害防治制度,健全地质灾害防治调查排查、巡查核查、值班值守、预警预报、信息报告、应急会商、应急处置、科学普及、培训演练、项目和资金管理等制度,做到防治有规划、工作有计划、年度有方案、点上有预案。

三、全面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巡查和监测预警。要组织对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对隐患点数据库进行更新,对各隐患点危险程度进行全面分析评估,及时组织监测,并完善隐患点防灾预案。要组织人员定期巡查,及时向受威胁的群众发放防灾、避险明白卡,明确险情发生后撤离转移的路线和避让地点。汛期每个群测群防点要做到每天至少巡查一次,降雨期间,要相应提高监测频次,并建立排查、巡查台帐。对重大灾害点要设置警示牌、警戒线,一旦发现险情,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快速撤离群众,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四、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与气象部门联合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建立会商制度,及时形成本地区地质灾害预警预报信息。通过广播电视、手机短信等形式,将信息发送给群测群防网络中各级防灾责任人和监测人,加强监测预警。在强降雨来临前或持续降雨时,组织受威胁严重的群众主动采取临时避让措施。

五、做好突发地质灾害的应急工作。要进一步健全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和应急预案体系,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建立应急指挥平台,有条件的地方应组织应急演练。一旦突发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应急预案的职责分工,主动与有关部门协调配合,积极做好抢险救灾工作。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