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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国土资源局严格落实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治理责任

发布日期:2012-08-09


    
81日至2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李丰海带领部分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视察我市矿产资源开发后地貌生态治理情况。副市长王宏景,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厅级干部王廷陪同视察。

    李丰海一行听取了市国土资源局、叶县和宝丰县政府治理工作情况汇报,详细了解了全市恢复治理总体情况、治理方案编制情况、治理恢复保护金缴纳保用情况等,并到治理现场实地察看。

    李丰海在视察时指出,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市政府及国土资源部门在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中做了大量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在下一步工作中,各相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特别是《河南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的宣传,营造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治理的良好社会氛围。加强监管,严格落实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治理责任;强化源头管理,把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审查关;严格执行保证金制度,加大收缴力度,切实落实采矿人的责任和义务;拓宽治理资金筹集渠道,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投资机制,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切实解决保护与治理资金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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