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批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名单
第三批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名单
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46号),各省(区、市)国土资源部门对第三批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进行了验收。我部拟对通过验收的“十有县”进行公示,并通报表扬在2011年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岗位上取得突出成绩的群测群防监测员。现将名单予以公示,
第三批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名单(共471个)
河北省(15个):山西省(4个):辽宁省(8个):
吉林省(13个):江苏省(14个):安徽省(7个):
福建省(25个):江西省(27个):山东省(14个):
河南省(19个):
郑州市荥阳县、上街区,洛阳市伊川县、嵩县、宜阳县,三门峡市陕县、渑池县,信阳市光山县、固始县,平顶山市鲁山县、郏县,驻马店市遂平县、确山县,许昌市长葛市,焦作市修武县,南阳市淅川县、内乡县、桐柏县、南召县
湖北省(23个):湖南省(40个):广东省(36个):
广西壮族自治区(18个):海南省(9个):
重庆市(20个):四川省(22个):贵州省(14个):
云南省(47个):西藏自治区(5个):陕西省(17个):
甘肃省(29个):青海省(14个):宁夏回族自治区(2个):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9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