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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12年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示范工程有关事项的通知

关于组织2012年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示范工程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12-23

豫财建[2011]682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国土资源厅

关于组织2012年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示范工程有关事项的通知

省辖市财政局、国土资源局、省属地勘单位主管部门:

财政部办公厅、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组织2012年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示范工程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建[2011]168)现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认真学习财办建[2011]168号文件,积极申报符合文件要求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示范工程。

二、省辖市、直管县报送1个示范工程,本地无符合文件要

求的可不申报。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将根据市县申报矿山地

质环境治理示范工程情况,建立项目库。

    三、省辖市、直管县财政局、国土资源局按要求以正式文件

2 O 1 211 0日前联合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报材料按A4纸印制,同时提交纸质和电子文档两种

形式,表格采用EXCEL格式。纸质材料与电子文档内容必须一

致。涉及有关单位意见的,必须由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并

加盖单位公章。

    五、申报文件(含附件23表格)一式三份由省辖市、直

管县财政局或国土局分别报送省财政厅经建处、省国土资源厅财

务处、环境处各一份;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报送省国土资源厅财务

处、环境处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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