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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平顶山国土资源管理第二季度形势分析报告

发布日期:2015-07-25

 省厅调控和监测处:

现将平顶山国土资源局2015年第二季度土地管理和矿产资源勘查开发运行情况报告如下:

一、土地管理利用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目标。积极探索建立“政府责任主体、部门联动监管、社会广泛参与”的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将耕地保护目标考核工作制度化、常态化,严守耕地红线。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好法制宣传日、“6.25”全国土地日等活动,运用好微信、手机短信、网络微博等新平台,广泛开展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宣传,增强普法针对性和守法自觉性,使保护耕地,合理利用土地的意识深入人心

二是稳步推进基本农田划定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张国伟市长先后两次听取工作汇报,明确工作要求。市政府成立由主管市长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协调联动机制,明确各级职责,落实工作经费,解决相关问题,严格督导检查,扎实开展工作。目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在各部门的通力配合下,正在有序进行前期举证和资料收集,整体进展顺畅。在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方面,首先加强培训。市政府组织召开全市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举证工作会,下发《平顶山市进一步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分工,解读重点难点问题,为工作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其次调查摸底。根据国土部、农业部下达的初步任务,绘制划定任务图,明确图斑数量,组织实地踏勘。通过核实举证,我市初步可划为永久基本农田的耕地面积0.4218万亩,不宜划定为永久基本农田的耕地面积12.0731万亩。最后严格举证。采取“县级政府和市直部门结合、市直部门和技术单位结合、县级政府和县级政府结合”的“三结合”办法,强化部门联动,充分论证完善,严格质量标准,初步完成举证工作任务。

三是认真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对已备案储备的节余补充耕地指标进行分等评估,对实施的补充耕地项目严格建设标准,落实配套相关设施,进一步提高了耕地质量等级,实现了耕地保护数量和质量并重目标。上半年,我市涉及占用耕地的建设用地项目4个批次,占用耕地面积840.77亩,全部做到占优补优,占补平衡合格率达100%。同时,完成验收补充耕地项目7个批次,新增耕地指标11916亩。

四是加大土地整治力度。将土地规模整治项目与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有机结合,建立健全土地规模整治项目管理制度,严格工程进度与质量管理。目前,全市在建10万亩规模整治项目3个,涉及资金2.14亿元,建设规模19.89万亩。其中,宝丰闹店项目三期和叶县夏李项目工程建设任务已过半,郏县渣园项目已完成95%,2014年新下达资金的舞钢八台项目已进入招标阶段。同时,对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进行专项整顿,逐宗检查项目实施情况、拆旧复垦情况以及规划落实情况,落实整改措施,推动了我市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是加大土地报批供应力度。一方面,建立审批“绿色通道”。事关发展全局、对地方经济有牵动性的重点急需项目,超前介入,主动服务,加强与辖区政府、相关部门以及用地单位对接,强化业务指导,建立审批“绿色通道”,对这些重点项目单独组卷,不受批次、不限面积,采取“定人、定责、从速、限时”措施,实行“联合踏勘、集中办公、统一会签”方法,为重点项目及时落地提供了充足的发展空间。另一方面,用好特殊用地政策。对铁路、水利等国家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及时跟进前期工作,在符合条件情况下,采取允许先行用地、放宽申报周期、实行边占边补等特殊用地政策,为项目报批、落地提供了有力的土地保障。再一方面,实施重点项目用地保障和地方一般项目挂钩制度。对县级政府未按时间节点申报地方应保重点项目用地的,暂缓受理一般项目农用地和土地征收报件,当年重点项目在10月底仍未申报用地的,按用地规模等量核减下年度计划指标,确保了有限用地指标用在“刀刃”上。通过上述措施的落实,用地保障成效良好。截止目前,我市经国务院和省政府批准各类建设用地报件25个,共计705.6914公顷,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用地保障。进一步加大土地供应力度,共出让土地126宗,面积356公顷,出让价款28.4亿元。其中市本级出让土地27宗,面积92.6公顷,土地出让价款20.5亿元。市本级价款金额同比增长40%。

六是土地收储工作取得新突破。一方面,加快2015年土地储备计划的报批、实施。研究制订年度土地储备计划,并经市政府批复实施,全年全市可纳入政府土地储备库土地共5541.297亩。目前,已储备土地成交6宗202亩,出让土地价款约4.69亿元。平棉集团,天宏焦化,氯碱化工,市农科院国有存量土地收储工作进行中。另一方面,大力推进湛河生态控制区土地收储工作。湛河治理工程是我市重点民生工程。为做好湛河生态控制区的土地储备,解决好湛河综合治理的资金,保证湛河治理资金筹集工作与湛河治理工程同步进行、分布实施,我局高度重视,积极协调,抽调专人开展与此相关的工作。积极向财政申请资金1.85亿元,专项保障湛河治理土地拆迁工作,加快了项目进度。预计在2015年度,湛河生态控制区可储备土地26宗、3800.1亩,预估土地收益20亿元。

七是认真落实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制度。在去年基础上,继续开展批而未征、征而未供土地限期清理工作。通过逐宗的定性分析、核查清理,全市共清理出批而未征国有建设用地1148公顷,2009年—2013年综合供地率已提高至70%。目前对符合供地条件的地块,我们已按计划组织供地。对尚不具备供地条件的地块,逐批逐宗提出了处置意见,明确处置时限,严格督办督导;开展城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工作。通过全面系统的基础调查和评价,掌握全市城市建设用地利用现状和规律。目前,已完成工作方案制定、技术单位确定,正在开展资料收集等前期工作。预计8月15日前,可提交我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状况初始评价结果;积极引导企业向深度开发要土地。鼓励建造标准化厂房,提高土地投资和利用强度,控制企业辅助设施和绿化用地面积,提高容积率和建筑密度,节约用地资金,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目前,全市已累计完成标准化厂房建设460万平方米,入驻企业达210多家,不仅节约了大量的土地,还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了基地,是承接产业转移的重要平台。

二、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情况

一是有序开展第三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成立市、县两级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制定完成规划编制方案,明确了总体思路、主要任务、工作流程、进度安排以及经费保障、组织保障等事宜。组织开展市、县两级总体规划重大专题初步研究,对全市“十三五”期间地质勘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矿区土地复垦等进行了初步安排。现正在进行协作单位招标工作;

二是落实矿业权各项会审制度。完成网上采矿权会审10个,网上探矿权会审15个,按时回复率达100%;规范程序,严格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的编制和审查,把好资源利用的源头关;

三是按照市矿业权设置方案,通过省厅挂牌出让3宗矿业权。有序实现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合理布局和综合利用;

四是完成2014年度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年检工作。应检矿山165家,实检165家,年检率达100%。完成2014年度矿山资源储量动态检测备案工作;认真做好市本级矿产资源补偿费停征后的清算收尾工作,加强监管力度,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确保了资源税改革平稳顺利实施。

三、存在问题

一是耕地后备资源不足,占补平衡难度加大。全市耕地后备资源持续减少,且受“占优补优”政策影响,耕地后备资源开发成本和难度日益增大,将在一定程度上制约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二是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工作滞后不前。开展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工作,既能有效解决用地指标不足问题,又能极大改善当地地质环境。但由于先期资金投入等问题,目前推进缓慢。三是拆旧工作形势严峻。增减挂钩项目区和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区拆旧复耕比例较低,如不能较好解决,势必影响我市整体用地环境。四是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工作任重而道远。因受经济利益驱使,违法占地、私挖滥采等违法行为时有发生,部门执法环境阻力大,联合执法、综合执法的良性机制还不健全,尚未形成执法合力,执法工作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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