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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平顶山国土资源管理第一季度形势分析报告

发布日期:2014-05-17

省厅调控和监测处:

现将平顶山国土资源局第一季度土地管理和矿产资源勘查开发运行情况报告如下:

一、土地管理利用情况

一是大力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积极盘活存量土地,市本级供应旧城、城中村改造项目土地面积1245亩,实现“应保尽保”。

是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全市各级政府和国土资源部门层层签订年度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严格考核,全面形成市、县、乡、村四级耕地保护监管体系。上报市政府出台了《平顶山市耕地保护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实施意见》,规定干部离任前,实施耕地保护责任和经济责任一并审核,耕地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得以进一步体现。排查耕地后备资源5.12万亩,有效充实了我市耕地后备资源储备库。

三是大力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积极开展人地挂钩试点工作。宝丰县已被列为省级人地挂钩试点县。上报备案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50个,解决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用地8962.2亩,争取到位省级补助资金5074万元。加快推进10万亩土地规模整治,共完成土地平整111.68万立方米,新增耕地1440.3亩。据初步测算,年度可增加粮食产量1478.9万斤。

是“三权”发证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全面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共获批专项经费1.35亿元,完成权属调查面积72万公顷、2652个行政村、10.28万宗土地。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正在有序推进。其中,石龙区充分发挥区位优势,已完成两个使用权的发证,位全省前列。

二、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情况

一是切实提高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水平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激励和引导作用,共为6家矿山企业争取到位以奖代补资金1600万元。

二是积极推进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缴存保证金3047.2万元。

三是严厉打击矿产资源违法行为排查矿山企业120余家,取缔无证违法开采矿(点)80余处。全面完成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

是测绘地理信息服务保障能力不断提升。积极组织开展市区1:1000地形图修测更新工作。平顶山市新型城镇化地理信息平台顺利通过省级鉴定,其成果达到目前国内先进水平。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节约集约水平不高,用地粗放浪费现象依然存在。今年,省厅对用地计划指标实行“五个挂钩”政策,整体用地环境趋紧。而地方加快发展的势头强劲,对土地、矿产资源的需求刚性上升。这“一紧一升”,必然会使本就紧张的供需矛盾更加突出。但我们一定要认识到,保障发展与保护资源虽然是一对矛盾,但从辩证的角度看,任何矛盾都是有结合点的,这就要求我们走节约集约之路,要在节约集约上做文章,在挖潜上找出路。当前,节约集约水平不高是我市面临的最大问题。一方面,与我省漯河、焦作等地市相比,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低下、粗放浪费问题还比较突出。另一方面,受规划条件、征地安置补偿等方面影响,出现了土地征地率、征后供地率偏低等实际问题。二是耕地后备资源严重不足,耕地保护难度加大目前,我市人均耕地仅为0.96亩,低于全国、全省人均水平。全市集中连片、具有一定规模的耕地后备资源少。由于生态保护的要求,开发难度越来越大,补充优质耕地越来越难。今后通过后备资源开发补充耕地已十分有限。三是国土资源执法监管长效机制尚未完全建立。部门联合执法、综合执法的良性机制还不健全,尚未形成执法合力,违法违规用地和盗采、滥挖矿产资源现象时有发生,执法工作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四是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拆旧复垦进度缓慢。2013年,应拆旧复垦面积1.7万亩,实际完成拆旧复耕面积只有460亩,占总面积的1.44%。如果不能按时完成拆旧复垦任务,很有可能形成新的违法占地,并造成人地挂钩政策无法落地。五是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还需进一步提升。我们各级班子的领导水平、服务意识、决策和依法行政能力还有待提高,干部队伍应对新局面、承担新任务的素质还需进一步增强。面对这些矛盾和问题,我们必须坚定信心,创新思路,认真加以解决,将压力变成动力,把困难变为机遇。

四、下步工作思路

一是突出“一条主线”,就是要把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放在更加突出的地位,把节约集约作为保障发展的主线。

二是坚持“两手抓”,就是要一手抓培训,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全面提高干部职工综合素质。一手抓创建,通过争创省级文明单位,全面树立国土资源部门新形象。

三是立足“三保”,就是要以保护资源为第一责任,努力在资源保护能力上求突破。以保障发展为第一要务,努力在保障发展水平上下功夫。以保护权益为第一准则,努力在改善民生上做表率。

四是努力实现的六个预期目标是:土地卫片违法比例控制在10%以内,确保“零问责”、“零约谈”;储备土地4000亩,实现土地收入100亿;信访总量同比下降20%,实现赴京非访群访“零上访”;补充耕地18000亩,确保全市耕地占补平衡;2014年批准的新增建设用地征地率达40%,当年征后供地率达40%;实现人地挂钩节余建设用地指标交易“零突破”,全年产生节余建设用地指标不低于700亩,收益不低于80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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