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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国土资源厅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发布日期:2020-01-02

河南省国土资源厅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收 费 项 目 名 称

收 费 标 准

收 费 依 据

土地收费项目



一、土地证书工本费


计价格[2001]1734号、豫计收费[2001]1443号

1.普通证书


   个人

5元/证


   单位

10元/证


2.国家特制证书(单位和个人)

20元/证


二、土地登记费


发办[1993]10号、[1990]国土(籍)字93号、豫价房字[1993]87号

(一)土地权属调查



1.党政机关、团体、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

宗地2000平方米及以下100元

每超过500M?以内加收12.5元,最高不超过350元

2.企业及自收自支预算管理事业单位

宗地1000平方米及以下50元

每超过500M?以内加收20元,最高不超过2万元

3.差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

宗地5000平方米及以下150元

每超过500M?以内加收12.5元,最高不超过0.5万元

4.城镇居民住宅用地

宗地100平方米及以下6.5元

每超过50M?以内加收2.5元,最高不超过15元。用于生产经营不超过100元

(二)地籍测绘



1.党政机关、团体、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

宗地2000平方米及以下100元

每超过500M?以内加收12.5元,最高不超过350元

2.企业及自收自支预算管理事业单位

宗地1000平方米及以下50元

每超过500M?以内加收20元,最高不超过2万元

3.差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

宗地5000平方米及以下150元

每超过500M?以内加收12.5元,最高不超过0.5万元

4.城镇居民住宅用地

宗地100平方米及以下6.5元

每超过50M?以内加收2.5元,最高不超过15元。用于生产经营不超过100元

(三)图件编绘资料复制费

10元/图幅


三、土地闲置费


豫财预外字[1999]40号、豫政[2008]52号

(1)以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建设占用耕地

该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2-3.5倍


(2)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

土地出让金20%


四、耕地开垦费


豫政办[2007]33号、豫政[2008]52号

(1)占用基本农田的

18-22元/平方米


(2)占用耕地的

9-13元/平方米


矿产收费项目



一、矿产资源补偿费

矿产品销售收入×补偿费费率×开采回采率系数

国务院令第150号

二、矿产资源勘查登记费

 注:依据财税【2014】101号自2015年1月1日起暂停征收

价费字[1992]251号

(1)国家地质勘查计划的一、二类勘查项目和我国邻海及其他管辖海域勘查项目

100元


(2)其他地质勘查项目

50元


(3)变更勘查项目

50元


三、采矿登记收费

 注:依据财税【2014】101号自2015年1月1日起暂停征收

价费字[1992]251号

(1)新建、在建、生产矿山采矿登记收费

大型矿山500元;中型矿山300元;小型矿山200元


(2)矿山企业变更登记费

100元


四、探矿权使用费

第一勘查年度至第三个勘查年度,每平方公里每年缴纳100元;从第四个勘查年度起,每平方公里每年增加100元,但最高不得超过每平方公里每年500元

财政部、国土资源部财综字[1999]74号

五、探矿权价款

由省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根据出让探矿权评估价、协议价或招标、拍卖、挂牌成交价缴纳

财政部、国土资源部财综字[1999]74号、豫财办建[2007]135号

六、采矿权使用费

每平方公里每年1000元

财政部、国土资源部财综字[1999]74号

七、采矿权价款

由省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根据出让采矿权评估价、协议价或招标、拍卖、挂牌成交价缴纳

财政部、国土资源部财综字[1999]74号、豫财办建[2007]135号

八、地质成果资料费

与省级物价部门和财政部门制定

价费字[1992]2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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