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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部门预算说明

发布日期:2020-07-23

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基本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二、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 2020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表

十、政府采购汇总表

十一、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部门预算基本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及人员构成情况

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预算包含本级预算和下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预算。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内设职能科室24个,现有所属事业单位19个,分别为:市测绘地理信息服务中心、市土地开发复垦中心(下辖市土地复垦队)、市土地储备中心、市国土资源局新华分局、市国土资源局湛河分局、市国土资源局卫东分局、市国土资源局高新分局、市国土资源局新城区分局、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市土地勘测队、市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办公室、市矿产资源稽查大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城乡规划局新城区分局、市城建档案馆、市城乡规划信息中心、市城乡规划局测量队、市规划编制中心、市城乡规划监察支队。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编制66人,事业编制484人;在职人员895人,离退休人员206人。

二、主要职责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主要职责是:履行全市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湿地、草原、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负责全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负责全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负责全市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负责全市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负责建立全市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负责我市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各项专业规划的组织、评审、批报和具体实施工作;负责统筹全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负责管理全市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承担全市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负责全市矿业权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矿产资源保护与监督工作;负责全市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推动全市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督察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管理平顶山市林业局等。

 

第二部分 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收、支总计均为16634.20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均增加1224.90万元。主要原因:一次性结转项目支出较上年大幅度增加。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20年收入预算16634.2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144.10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380万元;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300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4871.30万元;部门结转资金收入3238.90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20年支出预算16634.20万元,按用途划分为:工资福利支出5966.30万元,35.9%;商品服务支出279.3万元,占1.7%;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支出55.6万元,占0.3%;项目支出10333.10万元,占62.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8524.10万元,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565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规划局与国土资源局单位项目合并。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8524.1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6.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06.80万元;城乡社区事务(类)支出503万元;医疗卫生(类)支出425.1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6541.40万元;住房保障(类)支出401.50万元。

六、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2020年预算支出852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44.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和其他支出。项目支出3380万元,主要包括:土地出让业务项目支出、其城市配套设施配套安排的项目支出、其他自然资源事务安排的项目支出。

七、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2020年 “三公”经费公共预算280.7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比2019年减少5.6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厉行勤俭节约。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244.7万元,占“三公”经费总额的91.04%,预算数比2019年下降24.06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厉行勤俭节约,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制度,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范围;公务用车购置预算36万元,主要原因是我们单位合并后,业务量增加,需要更新车辆。

(三)公务接待费预算0万元,比2019年减少13.17,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厉行勤俭节约。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部门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871.30万元, 预算数与2019年相同。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部门2020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十、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4983.0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797.0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8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000万元。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279.3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水、电、暖、物业管理等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单位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产出、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实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0年初,我单位共有车辆3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5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1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四)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部门2020年无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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