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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国土资源局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16-03-17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市国土资源局内设职能科室15个。主要职责是: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全市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承担规范全市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承担优化配置全市国土资源的责任;负责规范全市国土资源权属管理;承担全市耕地保护的责任,确保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承担及时准确提供全市土地利用各种数据的责任;承担全市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承担规范全市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负责全市矿产资源开发的管理,依法管理全市探矿权、采矿权的审批登记发证和转让审批登记,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市矿业权设置方案;负责全市地质勘查和矿产资源储量管理;承担全市地质环境保护的责任;承担全市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的责任;参与拟定我市土地、矿产资源经济政策和专项收入分配、使用管理制度;推进全市国土资源科技进步,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负责并指导监督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草原登记等不动产登记等。

(二)人员构成情况

市国土资源局行政编制58人;在职人员57人,离退休人员29人。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加强土地供需调控和总量平衡,编制实施全市国土、土地利用、矿产资源、地质环境等综合规划,组织实施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落实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工作等。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6年收入预算2640.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26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1880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10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124.8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6年支出预算2640.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626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的支出1880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安排的支出10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安排的支出124.8万元。

2016年支出预算按用途划分:工资福利支出401万元,占15%;商品服务支出25.1万元,占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99.9万元,占8%;项目支出2014.8万元,占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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