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国土资源局2015年度财务决算公开
平顶山市国土资源局部门职责
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一、主要职责
参与拟定我市土地、矿产资源经济政策和专项收入分配、使用管理制度;推进全市国土资源科技进步,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负责并指导监督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草原登记等。
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全市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承担规范全市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承担优化配置全市国土资源的责任;负责规范全市国土资源权属管理;承担全市耕地保护的责任,确保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承担及时准确提供全市土地利用各种数据的责任;承担全市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承担规范全市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负责全市矿产资源开发的管理,依法管理全市探矿权、采矿权的审批登记发证和转让审批登记,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市矿业权设置方案;负责全市地质勘查和矿产资源储量管理;承担全市地质环境保护的责任;承担全市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的责任。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平顶山市国土资源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
1. 平顶山市国土资源局本级
2. 高新分局、新城区分局、卫东分局、新华分局、湛河分局5个分局。
3. 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办公室、矿产资源稽查大队、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土地开发复垦处、测绘地理信息局、土地储备中心、土地勘测队7个二级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