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国土资源局部门决算基本情况说明及基本决算财政支出明细表附件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市国土资源局内设职能科室15个。主要职责是: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全市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承担规范全市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承担优化配置全市国土资源的责任;负责规范全市国土资源权属管理;承担全市耕地保护的责任,确保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承担及时准确提供全市土地利用各种数据的责任;承担全市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承担规范全市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负责全市矿产资源开发的管理,依法管理全市探矿权、采矿权的审批登记发证和转让审批登记,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市矿业权设置方案;负责全市地质勘查和矿产资源储量管理;承担全市地质环境保护的责任;承担全市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的责任;参与拟定我市土地、矿产资源经济政策和专项收入分配、使用管理制度;推进全市国土资源科技进步,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负责并指导监督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草原登记等不动产登记等。
二、人员构成情况
市国土资源局行政编制58人;在职人员57人,离退休人员29人。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市国土资源局有国土资源局本级、新华分局、卫东分局、湛河分局、新城分局、高新分局、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土地勘测队、土地储备中心、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办、测绘局、土地开发复垦中心、矿产资源稽查大队13个决算单位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