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人民政府 关于平顶山市2019年度国有建设用地 供应计划的批复
平政文〔2019〕16号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平顶山市2019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请示》(平自然资文〔2019〕25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21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等有关规定及国家产业政策,结合平顶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城市规划和土地市场状况,经研究,市政府同意你局制定的2019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对省、市重大项目和紧急项目,可报市政府批准追加土地供应指标后另行公布。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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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平顶山市2019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一览表
2019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