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郏县201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发布日期:2013-03-27

一、计划目的、意义和编制依据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确保郏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科学调控土地市场,合理配置土地资源,积极发挥计划引导作用,切实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管理,有效实施我县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依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结合郏县土地资源利用的现状和供给潜力及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参考上年度供地情况和本年度用地需求,现制定本计划: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坚定不移地大力推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强化土地市场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土地供应和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规定,合理调配各类用地供应指标,全力保障年度建设项目用地需求,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可靠保障。 

三、计划指标及配置

(一)2013年度郏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247公顷。

(二)在2013年度供应总量中,住宅用地60公顷(其中保障性住房用地10公顷、普通商品房用地50公顷),商服用地7公顷,工矿仓储用地70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20公顷,交通运输用地90公顷。

四、政策导向与执行标准

(一)坚持计划控制引导,统一有序、规范供应。本年度各类建设项目用地供应,必须严格按照2013年度确定的控制指标实施。未列入计划指标的,除执行中经县政府批准调整外,年度内一律不予供地。

(二)认真落实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重点保证县城住宅用地供应。计划供应住宅用地60公顷(其中保障性住房用地10公顷、普通商品房用地50公顷),严格落实单宗房地产用地面积不超过7公顷的规定,控制单宗房地产用地建设用地规模。商服用地实行指导性计划供应,本年度拟供应7公顷

(三)保证2013年我县重点产业项目建设用地供应,充分保障招商引资、县重点工程项目用地需求。提倡和推广多层标准厂房建设。2013年计划供应工矿仓储用地70公顷,实行指导性计划供应。乡镇建设项目用地计划指标按照实际需要机动安排。

(四)优先确保城区配套设施和禹亳铁路项目建设用地供应;支持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用地供应,确定的控制指标实施。保证城区重点道路、教育、卫生等重点项目和禹亳建设用地供应,本年度拟供应公共管理与服务用地20公顷,禹亳铁路90公顷

五、计划实施保障

(一)积极强化措施,确保供地服务效率质量。计划实施中,要把握全面,突出重点,强化服务,保障供应,对年度重点大项目用地、政策性住房用地要采取超前介入,跟踪服务,全程保障,切实满足项目建设用地需求。

(二)加强协调配合,保证计划指标有效落实。县法改、国土、住建等相关部门要密切协调配合,共同组织做好建设项目用地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也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积极配合做好计划实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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