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
平顶山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2016—2020年)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
“十三五”期间,是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时期,是爬坡过坎、攻坚转型的关键时期。我市是矿产资源大市,在全省占有重要地位,为了提高矿产资源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强化矿政管理工作,优化矿业结构,维护矿业秩序,整体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效率,有效保护涉矿生态环境,实现矿产资源开发与经济和环境协调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其配套法规和《全国矿产资源规划(2016—2020年)》、《河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平顶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部署要求,制定《平顶山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是2016—2020年我市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的指导性文件,是落实国家、省矿产资源战略、加强和改善矿产资源宏观管理的重要手段,是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地质勘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活动的重要依据。涉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的相关行业规划,应当与本《规划》做好衔接。
《规划》适用范围为平顶山市所辖行政区域。《规划》基期为2015年,规划期为2016—2020年,展望到2025年。
第一章 现状与形势
主要成效。《平顶山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8—2015年)》实施以来,全市基础地质和矿产勘查工作投入持续增长,主要矿种新增查明资源储量大幅度增加,矿业布局趋于合理,矿业集中度进一步提高,矿山总数大幅度减少,矿山开采的规模化和集约化程度明显提高,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水平显著提升,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成效明显,为保障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地质找矿取得重大进展,矿业结构调整初见成效,矿产资源利用效率明显提高,矿山地质环境逐步好转,矿产资源管理水平逐步提高。
矿产资源现状。截至2015年,全市已发现各类矿种58种,其中查明资源储量的29种。查明资源储量的矿产地153个。铁矿、盐矿资源储量居全省第二位;煤炭资源储量居全省第三位;铅矿、铝土矿资源储量居全省第四位;铜矿、锌矿、钼矿、金矿、耐火粘土资源储量居全省第五位;水泥用石灰岩资源储量居全省第六位。
勘查现状。全市153处不同矿种的矿产地(包含共伴生),其中勘探60处,详查62处,普查30处,程度不明(未作标记)1处。至2015年底,全市共有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61个,勘查区总面积1028.1平方千米,勘查矿种以煤炭、铁矿、铅矿、铜矿、岩盐、金矿、铝土矿为主。
开发利用现状。至2015年底,全市共有开发利用矿山企业176个,其中大型矿山企业21个,中型矿山企业15个,小型矿山企业140个。开采矿种主要为煤、铁矿、岩盐、耐火粘土、水泥用石灰岩、陶瓷土、建筑石料用灰岩、片麻岩、水泥配料用砂岩等。
矿山地质环境现状。矿产资源开发在为我市经济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同时,也给区内的生态环境带来了不同程度的破坏,主要表现为煤矿多年来的开采引发的地面塌陷、地裂缝等;以铁矿、铝土矿为主的露天开采引起的山体破坏、废石无序堆放等。
面临形势。受全球矿业形势影响,目前矿业处于深度调整期,全球矿业产能扩张增速超过需求增速,造成矿业产能过剩,主要矿产品价格下滑,矿业发展压力增大。平顶山市是矿业大市,被列入全国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规划和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规划。将响应国家建设“一带一路”的号召,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准确把握全市资源状况、地理区位、生产要素配备等方面的优势,坚持绿色发展,建设现代化的文化旅游产业、集约高效矿业,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加强资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发展绿色低碳循环经济。
第二章 总体要求
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发展第一要务,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矿产资源高效利用和绿色发展为主线,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完成煤炭、铝土矿、铁矿等重要矿产勘查,加大石墨、萤石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矿产勘查,提升资源有效供给能力,优化建筑石料用灰岩、建筑用花岗岩等矿产开发利用结构,规范小型非金属矿开发与管理,加快资源高效利用和矿业绿色转型升级,稳步推进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加快形成引领矿业经济发展新常态的体制机制和发展方式,统筹考虑经济、社会、资源和环境效益,建立生态矿业,实现平顶山市矿业的可持续发展。
基本原则。坚持统筹开发科学布局,坚持把资源节约和高效利用放在首位,坚持绿色发展生态环境保护优先,坚持依法管矿依法行政。
主要目标。以实现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分解落实省级规划目标,调整优势矿产勘查开发方向,持续推进煤、铝土矿、铁矿、岩盐等矿产资源勘查,加大非常规能源煤层气、地热资源勘查,大力推进煤矿、铝土矿、铁矿、盐矿等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促进非金属矿产及特色矿产的深加工及新产品的开发利用;调整优化资源利用结构和布局,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实现资源利用方式从粗放向集约转变,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改善矿山地质环境,加快绿色矿业发展,不断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推进依法管矿。
第三章 勘查开发总体布局
优势矿产和重点区域发展方向。确定煤、铝(粘)土矿、金、银矿、非常规天然气、水泥用石灰岩、地热、矿泉水以及小型非金属矿勘查开发方向。规划矿产资源产业重点发展区域,促进重点区域内矿业的优势互补、协调发展。规划重点发展区2处:平顶山煤炭(煤层气)重点发展区和平顶山铁矿重点发展区。
勘查开发基地建设。加强煤炭、铝土矿能源资源基地、煤炭矿区建设,发挥资源和产业优势,增强矿产资源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建设能源基地2个。建设国家规划矿区1个。
第四章 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
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开展铝土矿、陶瓷土以及地热、矿泉水调查评价,开展固体矿山尾矿资源利用、主要矿产矿山地质环境、城市规划区工程地质、主要农业分布区农业地质调查评价。规划矿产调查评价项目4个,规划地质科技服务民生项目调查项目3个。
矿产资源勘查。加大非常规能源、新兴产业矿产的勘查投入,持续推进市场需求量大的传统优势矿产勘查,强化对矿产资源勘查的规划分区管理,进一步提高矿产资源保障能力,以满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对矿产资源的需求。重点勘查铝土矿、铁矿、萤石、石墨、银矿以及有市场需求的新型建材非金属矿等;禁止勘查高硫、高灰煤。加强矿山后备资源勘查工作,争取财政资金投入战略性新兴产业矿产勘查,鼓励社会资金投入非金属矿产勘查,加强共伴生矿产综合勘查评价。
勘查规划分区。结合平顶山市矿产分布特点及矿产勘查现状,划分重点勘查区4处,主要勘查矿种为铝土矿、萤石、晶质石墨、银矿、金矿、铁矿、铅锌矿等。本次规划未划定限制勘查区。
探矿权设置区划。共设置勘查规划区块30个,其中,落实省级勘查区块10个,全部为空白区新设。矿种涉及到铝土矿、水泥用石灰岩、重晶石、金矿、铅矿、萤石(普通)、铌钽矿、长石、石墨、重晶石、含钾岩石、滑石、脉石英、陶瓷粘土、铁矿、铅矿、银矿、伊利石、地热等。
第五章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
开发利用方向。鼓励开采铁矿、铅锌多金属矿、岩盐、水泥用石灰岩等矿种;限制开采高硫、高灰煤、陶瓷土;禁止开采石煤。控制产能过剩矿产开发,调整产业结构,鼓励矿山开展综合利用。
开采规划分区。结合我市矿产资源分布以及矿山开发利用情况,划分重点矿区7处。禁止开采区7类,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内地质遗迹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文物保护单位、水源地保护区、国家规定的其他不得开采矿产的区域。限制开采区为包括国家、省级生态公益林,省级森林公园的集体林范围,国家、省级地质公园内地质遗迹保护区之外的区域。
采矿权设置区划。本次新规划设置开采规划区块157个,其中,空白区新设137个,探矿权转采矿权5个,已设采矿权调整13个(落实省级已设采矿权调整11个),已设采矿权整合2个。
空白区新设中,建筑石料用灰岩56个,建筑用安山岩7个,滑石1个,建筑用砂岩19个,建筑用玄武岩1个,建筑用白云岩5个,建筑用花岗岩16个,石膏1个,饰面用花岗岩6个,饰面用灰岩1个,水泥用石灰岩7个,冶金用石英岩1个,重晶石1个,砖瓦用页岩8个,砖瓦用泥岩4个,陶瓷土3个。
第六章 资源高效利用和绿色发展
矿山开采规模结构调整。对重要矿产资源实行开采总量调控,资源整合与兼并重组常态化,产业结构调整与转型升级。
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加强先进技术的示范推广,发展矿业循环经济,开展难选矿、低品位矿、共伴生矿、新类型矿综合利用研究,加强矿山固体废弃物、尾矿和废水利用,提高废弃物的资源化水平。
绿色矿山建设。加强政策引导支持,增强绿色矿山建设理念,着力推广绿色采选技术,加快推进绿色矿山建设。
第七章 砂石粘土/小型非金属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管理
合理调控开采总量。严格控制砂石粘土、小型非金属(三类矿产)矿山数量,提高矿山的产能产量成为非金属矿山开采调控的首要任务。到2020年,砂石粘土类矿山总数控制在145家以内,大中型矿山数量提高到26家。建筑石料用灰岩要减少小型矿山数量,提高大中型矿山的数量和矿山产能,禁止水泥用石灰岩用作建筑石料。饰面用和砖瓦用非金属控制小型矿山数量同时,提高小矿山的产能。一矿多用矿山,要严格优质优用,合理规划开发布局,形成砂石粘土矿山集中绿色开采局面。
优化资源开采布局。根据我市小型非金属矿产资源分布情况,以及资源开发利用状况,规划期内共设置集中开采区2处、允许开采区3处,备选开采区2处。
第八章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构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新机制。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新模式。“三区两线”及特定生态保护区露天矿山关闭行动。完成重点区域矿山地质环境调查。开展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调查。建立矿山地质环境监测体系建设。
矿山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分区。结合我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矿山露天及地下开采矿山造成的地面塌陷、地形地貌景观破坏情况,规划矿山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区5处,总面积680.69平方千米。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土地复垦工程。坚持“边开采,边恢复,边治理”的原则,结合全市矿产资源分布、开发利用与矿山地质环境现状,将重点工程布置在主要交通干道两侧、主要矿山及城镇周边等区域。全市共部署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土地复垦工程11个。
第九章 规划实施保障
完善规划实施管理。建立规划审查制度。按照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建立起规划审查和许可制度。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建立规划实施管理信息系统。
深化规划管理改革。加强矿产资源规划管理改革。建立规划实施年度评估制度。严格规划的实施及监督管理。
加强规划实施保障措施。鼓励科技创新与人才培育。建立多元资金筹措渠道。加强规划实施的宣传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