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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路与神马路交叉口东南角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

发布日期:2020-04-29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业务审查会纪要〔2020〕4号  附件11

 

 

黄河路与神马路交叉口东南角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

 


2020年4月13日

 


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第四次业务审查会原则通过了黄河路与神马路交叉口东南角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

一、项目位置

本次规划项目位于平顶山市高新区,神马路以东、黄河路以南、民主路以西、宏大路以北地块。

二、用地性质

A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

三、地块控制指标

A地块

1、规划用地面积:217316.52平方米;

2、容积率:不小于1.0;

3、建筑系数:不小于45.0%;

4、绿地率:20%;

5、建筑高度:不大于50米;

四、道路和建筑退界距离

(一)道路控制:

黄河路道路红线60.0米,神马路道路红线60.0米,宏大路道路红线30.0米,民主路道路红线30.0米。

(二)建筑退让距离:

规划建筑退东侧民主路道路红线不少于14.5米,且退绿线不少于7米;退南侧宏大路道路红线不少于14.5米,且退绿线不少于7米;退西侧神马路道路红线不少于30.0米,且退绿线不少于10米;退北侧黄河路道路红线不少于30米,且退绿线不少于10米。(详细尺寸见附图)

(三)交通出入口方位:A地块出入口通向神马路、黄河路、民主路、宏大路。

五、建筑设计及配建设施要求

(一)本规划用地分类依据《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50137-2011)执行。

(二)机动车配建:工业厂房、仓储用房≥0.2个/每百平方米,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房≥1.0个/每百平方米;

(三)工业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5%,且建筑面积不超过总建筑面积的15%。严禁在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

(四)应符合《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201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等相关规范;

(五)图中所标地上建筑控制线距离为地上建筑物的退路退界最小控制距离,建筑物的具体定位应根据其性质、体量进行控制,并严格满足国家相关规范及省、市法律、法规和地方相关技术管理规定等要求;

(六)规划和建筑设计必须在建筑退界距离的要求下,满足日照、人防、消防、安全等要求。建筑的体量、高度、材料、色彩应新颖大方,采用现代建筑风格,并与周围建筑环境相协调,沿街建筑立面应符合道路景观要求,并满足相关规范的要求。

(七)地下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

(八)规划地块内应配建垃圾收集点等相关配套设施。

(九)规划应结合海绵城市建设,落实《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的要求。

六、市政配套设施

(一)给排水设施接城市给排水管网;

(二)电力、电讯接城市电力、电讯管线;

(三)燃气接城市燃气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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