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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金山路与福泉路交叉口西北区域 控制性详细规划

发布日期:2019-11-19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业务审查会纪要〔2019〕13号  附件3

 

 

 

 

紫金山路与福泉路交叉口西北区域

控制性详细规划

 

2019年8月16日

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19年第13次规划审查会原则通过了紫金山路与福泉路交叉口西北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主要内容如下:

    一、用地位置

本次规划项目位于平顶山市新城区,文苑路以东、平宝大道南侧,紫金山路与福泉路交叉口西北区域。

    二、用地性质

A-02、A-03、A-04、A-08、A-10、A-11地块规划用地性质均为二类居住用地兼容商业用地, A-01、A-05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A-06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A-07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服务设施用地,A-09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中小学用地。

三、地块控制指标

A-01地块:

1、规划用地面积:29023.78平方米;

 2、绿地率:不小于70.0%。

A-02地块:

1、规划用地面积:48484.68平方米;

2、容积率:不大于2.5;

3、建筑密度:不大于22.0%;

4、绿地率:不小于35%;

5、建筑限高:不大于54米;

6、商业建筑面积比例:不大于30.0%。

 商业建筑面积比例是指规划商业建筑面积占地上总建筑面积的比例。

A-03地块:

1、规划用地面积:38587.83平方米;

2、容积率:不大于2.5;

3、建筑密度:不大于22.0%;

4、绿地率:不小于35%;

5、建筑限高:不大于54米;

6、商业建筑面积比例:不大于5%。

商业建筑面积比例是指规划商业建筑面积占地上总建筑面积的比例。

A-04地块:

1、规划用地面积:39911.18平方米;

2、容积率:不大于2.5;

3、建筑密度:不大于22.0%;

4、绿地率:不小于35%;

5、建筑限高:不大于54米;

6、商业建筑面积比例:不大于5%。

商业建筑面积比例是指规划商业建筑面积占地上总建筑面积的比例。

 

A-05地块:

1、规划用地面积:12455.97平方米。

2、绿地率:不小于70.0%。

A-06地块:

1、规划用地面积:12759.04平方米;

2、容积率:不大于1.6;

3、建筑密度:不大于30.0%;

4、绿地率:不小于35%;

5、建筑限高:不大于24米。

A-07地块:

1、规划用地面积:12994.13平方米;

2、容积率:不大于0.8;

3、建筑密度:不大于25.0%;

4、绿地率:不小于35%;

5、建筑限高:不大于15米。

A-08地块:

1、规划用地面积:39708.17平方米;

2、容积率:不大于2.5;

3、建筑密度:不大于22.0%;

4、绿地率:不小于35%;

5、建筑限高:不大于54米;

6、商业建筑面积比例:不大于5%。

商业建筑面积比例是指规划商业建筑面积占地上总建筑面积的比例。

A-09地块:

1、规划用地面积:31608.83平方米;

2、容积率:不大于0.8;

3、建筑密度:不大于25.0%;

4、绿地率:不小于35%;

5、建筑限高:不大于24米。

A-10地块:

1、规划用地面积:37365.88平方米;

2、容积率:不大于2.5;

3、建筑密度:不大于22.0%;

4、绿地率:不小于35%;

5、建筑限高:不大于54米;

6、商业建筑面积比例:不大于5%。

商业建筑面积比例是指规划商业建筑面积占地上总建筑面积的比例。

A-11地块:

1、规划用地面积:29177.96平方米;

2、容积率:不大于2.5;

3、建筑密度:不大于22.0%;

4、绿地率:不小于35%;

5、建筑限高:不大于54米;

6、商业建筑面积比例:不大于5%。

商业建筑面积比例是指规划商业建筑面积占地上总建筑面积的比例。

四、建筑设计要求

1、道路控制

平宝大道道路红线60.0米,紫金山路、吉祥路道路红线45.0米,文苑路、瑞祥路、福泉路道路红线30.0米,瑞光路、凤凰山路、福永路道路红线25.0米。

 2、建筑退让距离

A-02地块规划建筑退东侧吉祥路道路红线不少于20.0米;退南侧福泉路道路红线不少于14.5米;退西侧用地边界不少于6.0米;退北侧福永路道路红线不少于8.0米。(详见附图)

A-03地块规划建筑退东侧瑞光路道路红线不少于8.0米;退南侧福泉路道路红线不少于14.5米;退西侧吉祥路道路红线不少于20.0米;退北侧福永路道路红线不少于8.0米。(详见附图)

A-04地块规划建筑退东侧瑞祥路道路红线不少于14.5米;退南侧福永路道路红线不少于8.0米;退西侧相邻地块用地边界不少于10.0,并退瑞光路道路红线不少于8.0米;退北侧相邻地块用地边界不少于10.0米,并退平宝大道道路红线不少于30.0米。(详见附图)

A-06地块规划建筑退东侧瑞祥路道路红线不少于14.5米;退南侧用地边界不少于10.0米;退西侧用地边界不少于6.0米;退北侧福永路道路红线不少于8.0米。(详见附图)

A-07地块规划建筑退东侧瑞祥路道路红线不少于14.5米;退南侧福泉路道路红线不少于14.5米;退西侧用地边界不少于6.0米;退北侧用地边界不少于10.0米。(详见附图)

A-08地块规划建筑退东侧凤凰山路道路红线不少于8.0米;退南侧福永路道路红线不少于8.0米;退西侧瑞祥路道路红线不少于14.5米;退北侧平宝大道道路红线不少于30.0米。(详见附图)

A-09地块规划建筑退东侧凤凰山路道路红线不少于8.0米;退南侧福泉路道路红线不少于14.5米;退西侧瑞祥路道路红线不少于14.5米;退北侧福永路道路红线不少于8.0米。(详见附图)

A-10地块规划建筑退东侧紫金山路道路红线不少于20.0米;退南侧福永路道路红线不少于8.0米;退西侧凤凰山路道路红线不少于8.0米;退北侧平宝大道道路红线不少于30.0米。(详见附图)

A-11地块规划建筑退东侧紫金山路道路红线不少于20.0米;退南侧福泉路道路红线不少于14.5米;退西侧凤凰山路道路红线不少于8.0米;退北侧福永路道路红线不少于8.0米。(详见附图)

3、交通出入口方位

A-02地块通向吉祥路、福永路、福泉路;

A-03地块通向瑞光路、福永路、福泉路。

A-04地块通向瑞祥路、瑞光路、福永路。

A-06地块通向瑞祥路、福永路。

A-07地块通向福泉路。

A-08地块通向凤凰山路、瑞祥路、福永路。

A-09地块通向凤凰山路、福泉路、瑞祥路、福永路。

A-10地块通向福永路、凤凰山路。

A-11地块通向福泉路、凤凰山路、福永路。

4、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建筑设计须满足人防、消防等要求。

5、建筑的体量、高度、材料、色彩应新颖大方,与周围建筑环境相协调,沿街建筑立面应符合道路景观要求,并满足相关规范的要求。

6、图中所标地上建筑控制线距离为地上建筑物的退路、退界最小控制距离,建筑物的具体定位应根据其性质、体量进行控制,并严格满足国家相关规范及省市法律、法规和地方相关技术管理规定的要求。

7、规划应结合海绵城市建设,落实《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的要求。

五、配建设施要求

1、地下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

2、本规划用地分类依据《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执行。

3、规划地块内居住地块须配建社区服务用房,A-02、A-03、A-04地块集中在A-03地块布置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用房,面积分别不小于800平方米。A-08、A-10、A-11地块按照社区服务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百户、养老设施服务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百户的标准分别配建,也可联合集中建设。

4、A-06地块配建一处商场,建筑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配建一处菜市场,建筑面积不少于1500平方米。

5、A-07地块规划为不少于24班幼儿园;A-09地块规划为36班小学。

6、各居住地块物业管理用房按照河南省相关规定进行设置。

7、规划地块内所配建文化活动站,建筑面积均不少于300平方米;所配建社区卫生服务站,建筑面积均不少于200平方米;所配建公厕建筑面积均不少于60平方米;A-01、A-05地块所配建垃圾中转站建筑面积均不少于200平方米。

8、住宅建筑机动车停车位应按照1户不少于1个泊位的标准配建,建筑面积大于等于140平方米的户型应按照1户不少于1.5个的标准配建,商业建筑每百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少于1.0个。非机动车停车位应按照1户不少于1.5个泊位的标准配建,商业建筑每百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少于8.0辆。

9、规划地块内的地下空间应充分考虑防灾减灾、人民防空和通信等需要,实现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平战统筹兼顾。

10、规划应结合海绵城市建设,落实《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的要求。

11、新建住宅项目应按照要求设置电动车、自行车停放场所和充电装置,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预留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安装条件。

12、规划场地内必须设置与居住建筑配套的健民体育活动设施;规划场地内的无障碍设施建设率达到100%;规划用地内新建住宅楼房邮政报箱安装率达到100%。

六、市政配套设施

1.给排水设施接城市给排水管网。

2.电力、电讯接城市电力、电讯管线。

3.燃气接城市燃气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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