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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东区湛南路与天源路交叉口西南角​A-01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

发布日期:2019-09-30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业务会纪要〔2019〕14号  附件


卫东区湛南路与天源路交叉口西南角

A-01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

 

2019年9月26日


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19年第14次业务审查会原则通过湛南路与天源路交叉口西南角A-01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主要内容如下:

一、用地位置

地块位于平顶山市卫东区鸿鹰街道办事处大营社区一组,东至规划天源路、西至大营村一组、南至大营村、北至规划湛河南路。

二、用地性质

A-01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兼容商业用地(B1)。

三、地块控制指标

A-01地块

1.用地面积:68143.74平方米

2.建筑密度:不大于20%

3.容 积 率:不大于2.5

4.绿 地 率:不小于35%

5.建筑高度:不大于80米

6.商业兼容比例:不大于10.0%

注:商业兼容比例是指商业建筑面积占地上总建筑面积的比例。

 

四、道路和建筑退界距离

1、道路控制

湛南路道路红线30.0米,天源路红线50.0米。

2、建筑退界距离

建筑东退天源路道路红线不少于25米,北退湛南路道路红线不少于10米,西退用地边界不少于15米,南退用地边界不少于17.5米,东北退道路交叉口用地边界不小于10米。

3、交通出入口方位

A-01地块出入口通向北侧湛南路和东侧天源路。

五、建筑设计要求

1、建筑风格:建筑的体量、高度、材料、色彩应新颖大方,并与周围建筑环境相协调,沿街建筑立面符合道路景观要求,并满足相关规范的要求。

2、图则中建筑控制线距离为地上建筑物的退路退界最小控制距离,建筑物的具体定位应根据其性质、体量进行控制,并严格满足国家相关规范及省、市法律、法规和地方相关技术管理规定等要求。

六、配建设施要求

1、住宅建筑机动车停车位应按照1户不少于1个泊位的标准配建,建筑面积大于140平方米的户型应应按照1户不少于1.5个泊位的标准配建。商业建筑应按照每百平方米建筑面积1.0个泊位。应充分利用地下空间,限制地面停放机动车。非机动车商业8个/百平方米、住宅1.5个/户。

2、配建儿童、老年人活动场地1处,总用地面积不小于170平方米;生活垃圾收集点各1处,建筑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配建便利店1处; 

3、配建社区服务用房和物业管理用房:联合商业或住宅建筑配建不低于总建筑面积的4‰的物业管理用房;新建居住区项目按照建筑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百户的标准配建社区服务用房。

4、配建健身器械、邮件和快递送达设施、机动车合非机动车停车库等配套设施。

5、新建居民居住区要按照《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顶山市推进健康养老产业转型发展实施方案若干政策和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平政办〔2018〕3号)要求,按照每户不低于30平方米的标准配件居家社区养老设施,与居民民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并同步交付使用。

6、新建住宅项目应按《平顶山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平顶山市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专项治理工作宣传方案的通知》(平防安〔2015〕14号)要求设置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和充电装置。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预留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安装条件。

7、建筑和场地设计须满足《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2019)和《平顶山市城乡规划管理若干技术规定》等相关规范和地方标准要求。

8、规划场地内的无障碍设施建设率达到100%,并符合《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要求。

9、建筑和场地设计应遵循国家标准对于日照间距、消防通道等安全要求。

七、市政配套设施

1、给排水设施接城市给排水管网。

2、电力、电讯接城市电力、电讯管线。

3、燃气接城市燃气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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