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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区长安大道北侧、规划道路东侧地块

发布日期:2016-04-26
   规划局2016年第四次规划业务审查会原则通过了新城区长安大道北侧、规划道路东侧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
    1.区位
    位于新城区长安大道北侧、规划道路东侧。
    2.控制要求
地块
编号
用地性质
用地面积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绿地率
(≥)
建筑限高(m)
A-1
教育科研用地
62344.50
1.0
25
35
45
A-2
教育科研用地
146860.88
1.0
25
35
45
A-3
教育科研用地
99066.24
1.0
25
35
45
A-4
公园绿地
39359.61
65
A-5
公园绿地
42982.48
65
B-1
二类居住用地
83030.24
2.5
25
35
100
    3.其他设计要求
    按照有关规范规定在净用地范围按照相关规范规定配建变电站、调压站等配套公建设施,配套给水、排水、电力、弱电、热力、燃气等市政基础设施。
    建筑体量、高度、材料、色彩应与周围环境相协调,道路交叉口处合理确定建筑造型,满足城市景观要求。
    规划和建筑设计须满足消防、环保等要求,停车位按有关规定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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