滍阳路以南、龙翔大道以北、规划支路以西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
发布日期:2017-09-29
市城乡规划局业务会纪要﹝2017﹞4号 附件12
滍阳路以南、龙翔大道以北、规划支路以西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
2017年8月2日
1、用地位置
滍阳路以南、龙翔大道以北、规划支路以西。
2、用地性质
(1)规划用地分类依据《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执行。
(2)01地块用地性质为文化设施用地。
3、地块控制指标
(1)规划用地面积:24344.81平方米;
(2)建筑密度:不大于30%;
(3)容积率:不大于2.5;
(4)绿地率:不小于35% ;
(5)建筑高度:不大于80米;
4、交通出入口和建筑退界距离
(1)道路控制
龙翔大道道路红线60.0米,东侧规划支路道路红线20.0米,北侧规划支路道路红线25.0米。
(2)建筑退让距离
规划建筑南侧退用地边界线不少于6.0米;北侧退规划支路道路红线不少于8.0米;东侧退规划支路的道路红线不少于8.0米;西侧退用地边界线不少于6.0米。(详见附图)
(3)交通出入口方位:出入口位于东侧规划支路、北侧规划支路,尽量避免在道路渠化路段设置机动车出入口。。
5、建筑设计要求
(1)立足平顶山城市文化,将建筑与城市有机结合,融为一体,打造一个标志性的城市建筑。
(2)建筑风格:以现代风格为主,外观造型应简约明快,并应服从整体空间形态的要求,处理好与周边建筑空间的关系。
(3)建筑色彩:建筑色彩活泼、特征明显。
(4)环境要素:注重龙翔大道、规划道路景观的塑造,处理好建筑与道路的关系;注重开敞空间和绿地的营造,形成宜人的公共活动空间。
(5)图中所标地上建筑控制线距离为地上建筑物的退路退界最小控制距离,建筑物的具体定位应根据其性质、体量进行控制,并严格满足国家相关规范及省、市法律、法规和地方相关技术管理规定等要求。
(6)规划和建筑设计须满足人防、消防、环保等要求。防火间距标准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有关规定。
(7)规划应结合海绵城市建设,落实《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
6、配建设施要求
(1)机动车停车位:文化设施用地按每100平方米文化建筑面积不少于1.0辆配置。
(2)用地内须配建变电所、垃圾收集点、公厕、电信接入点等公共配套设施。
(3)无障碍设施建设率达到100%,并符合《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要求。
7、市政设施要求
(1)按照有关规范规定在净用地范围按照相关规范规定配套给水、排水、电力、弱电、热力、燃气等市政基础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