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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南环路西段路北湛河区郭庄村、李堂村等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

发布日期:2017-05-19
 
新南环路西段路北湛河区郭庄村、李堂村
 
等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
  
 
2017年1月13日
 
 

    平顶山市城乡规划局2017年第1次规划业务审查会原则通过了新南环路西段路北湛河区郭庄村、李堂村等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
 
一、控制性详细规划
    1、用地位置
位于平顶山市新南环路西段路北, 规划用地主要为郭庄村和李堂村用地,南邻新南环路,西邻苗侯村用地,北临李乡宦用地,东临李堂村用地。规划二号路西侧地块(图中J1、J2、J3、J4、J5所围合虚线区域)纳入西侧苗侯地块统一规划,用地面积为1793.80平方米。
    2、用地性质
    A-01(A-01-01、A-01-02)、A-02、A-03、A-04(A-04-01、A-04-02)和A-05地块用地性质均为二类居住兼容商业用地, A-06地块用地性质为中小学用地。
     3、地块控制指标
A-01地块
(1)总用地面积83906.22平方米,其中规划用地面积68591.81平方米,城市道路用地面积15314.41平方米;
(2)建筑密度:不大于27%;
(3)容积率:不大于4.0;
(4)绿地率:不小于35%;
(5)建筑高度:不大于100米;
(6)商业比例:不大于10%;
A-01-01地块
(1)总用地面积26708.29平方米,其中规划用地面积22239.35平方米,城市道路用地面积4468.94平方米;
(2)建筑密度:不大于30%;
(3)容积率:不大于3.5;
(4)绿地率:不小于35%;
(5)建筑高度:不大于100米;
(6)商业比例:不大于10%;
A-01-02地块
(1)总用地面积57197.93平方米,其中规划用地面积46352.46平方米,城市道路用地面积10845.47平方米;
(2)建筑密度:不大于25%;
(3)容积率:不大于4.2;
(4)绿地率:不小于35%;
(5)建筑高度:不大于100米;
(6)商业比例:不大于10%;
A-02地块
(1)总用地面积16537.00平方米,其中规划用地面积16341.11平方米,城市道路用地面积195.89平方米;
(2)建筑密度:不大于30%;
(3)容积率:不大于3.5;
(4)绿地率:不小于30%;
(5)建筑高度:不大于100米;
(6)商业比例:不大于10%;
A-03地块
(1)总用地面积107110.06平方米,其中规划用地面积96499.91平方米,城市道路用地面积10610.15平方米;
(2)建筑密度:不大于25%;
(3)容积率:不大于2.5;
(4)绿地率:不小于35%;
(5)建筑高度:不大于100米;
(6)商业比例:不大于20%;
A-04地块
(1)总用地面积39215.48平方米,其中规划用地面积37720.42平方米,城市道路用地面积1495.06平方米;
(2)建筑密度:不大于30%;
(3)容积率:不大于4.5;
(4)绿地率:不小于30%;
(5)建筑高度:不大于100米;
(6)商业比例:不大于10%;
A-04-01地块
(1)总用地面积26453.42平方米,其中规划用地面积24958.36平方米,城市道路用地面积1495.06平方米;
(2)建筑密度:不大于30%;
(3)容积率:不大于4.5;
(4)绿地率:不小于30%;
(5)建筑高度:不大于100米;
(6)商业比例:不大于10%;
A-04-02地块
(1)总用地面积12762.06平方米,其中规划用地面积12762.06平方米;
(2)建筑密度:不大于30%;
(3)容积率:不大于4.5;
(4)绿地率:不小于30%;
(5)建筑高度:不大于100米;
(6)商业比例:不大于10%;
A-05地块
(1)总用地面积6993.90平方米,其中规划用地面积6284.59平方米,城市道路用地面积709.31平方米;
(2)建筑密度:不大于36%;
(3)容积率:不大于3.5;
(4)绿地率:不小于30%;
(5)建筑高度:不大于100米;
(6)商业比例:不大于10%;
A-06地块
(1)总用地面积41808.95平方米,其中规划用地面积40772.92平方米,城市道路用地面积1036.03平方米;
(2)建筑密度:不大于20%;
(3)容积率:不大于0.8;
(4)绿地率:不小于35%;
(5)建筑高度:不大于20米;
     4、道路和建筑退界距离
(1)道路控制
规划一号路道路红线15.0米,规划二号路道路红线25.0米,规划三号路道路红线20.0米,规划四号路道路红线20.0米,规划五号路道路红线15.0米,新南环路道路红线40.0米。
(2)建筑退让距离
A-01-01,A-01-02,A-02规划建筑北退规划一号路道路红线不少于10米,东退规划三号路道路红线不少于10米,南退新南环路道路红线不少于25米,西退规划二号路道路红线不少于10米。(详见附图)
A-03规划建筑北退规划一号路道路红线不少于10米,东退规划四号路道路红线不少于10米,南退新南环路道路红线不少于25米,西退规划三号路道路红线不少于10米。(详见附图)
A-04-01,A-04-02,A-05规划建筑北退规划一号路道路红线不少于7米,东退用地边界不少于15米,南退新南环路道路红线不少于25米,西退规划四号路道路红线不少于10米。(详见附图)
A-06规划建筑北退规划一号路道路红线不少于7米,东退规划五号路道路红线不少于5米,南退新南环路道路红线不少于25米,西退用地边界不少于7.5米。(详见附图)
(2)交通出入口方位:出入口通向新南环路、规划一号路、规划二号路、规划三号路、规划四号路、规划五号路。(详见附图)
    5、建筑设计要求   
(1)建筑风格:以现代风格为主,外观造型应简约明快,并应服从整体空间形态的要求,处理好与周边建筑空间的关系。
(2)建筑色彩:建筑色彩应协调统一,建筑形体及外部空间应与周边建筑相协调,形成统一有机的整体。
(3)图中所标地上建筑控制线距离为地上建筑物的退路退界最小控制距离,建筑物的具体定位应根据其性质、体量进行控制,并严格满足国家相关规范及省、市法律、法规和地方相关技术管理规定等要求。
6、配建设施要求
(1)配建社区办公服务用房和物业管理用房,其中社区办公服务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每百户30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地上总建筑面积的千分之二。
(2)机动车停车位配建要求:住宅每户不少于1.0个,商业建筑每百平方建筑面积不少于1.0个。
(3)非机动车配建要求:住宅每户不少于2辆,商业建筑每百平方建筑面积不少于8辆。
(4)A-01-01地块规划一所9班幼儿园,建筑面积不少于2600平方米;规划一处文化活动中心,建筑面积不少于5000平方米;A-01-02地块规划一处农贸市场,建筑面积不少于1500平方米,规划公厕一处,建筑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
(5)A-03地块规划一所9班幼儿园,建筑面积不少于2600平方米;规划一处卫生站,建筑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规划一处燃气调压站,建筑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
(6)A-04-01地块规划一所9班幼儿园,建筑面积不少于2600平方米;规划一处文化活动中心,建筑面积不少于5000平方米;规划垃圾中转站及公厕一处,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A-06地块分别规划30班中学、36班小学各一所,建筑设计须满足相关规范规定。
(7)A-01-01地块和A-04-01地块均规划10KV开闭所一处,建筑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
(8)地块规划地块内的无障碍设施建设率达到100%,并符合《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要求。
(9)规划场地内必须设置与居住建筑配套的健民体育活动设施;用地内新建住宅楼房邮政报箱安装率达到100%,规划和建筑设计须满足人防、消防等要求。
(10)本规划用地分类依据《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50137–2011)执行。
(11)商业比例指地块内规划商业用房地上建筑面积占该地块内地上总建筑面积的比例。
7、市政配套设施
(1)给排水设施接城市给排水管网。
(2)电力、电讯接城市电力、电讯管线。
(3)燃气接城市燃气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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