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环路东段北侧原树脂厂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
发布日期:2016-12-21
南环路东段北侧原树脂厂地块
控制性详细规划
2016年11月2日
平顶山市城乡规划局2016年第10次规划业务审查会原则通过了南环路东段北侧原树脂厂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
一、用地位置
分为A、B两宗用地,A宗用地位于南环路东段北侧,东邻北渡镇政府土地、高楼村土地、市轴承厂;南邻南环路,西邻东晶街;北邻东风路、建工佳苑住宅小区。
B宗用地位于东风路与东晶路交叉口西南角,南邻百合苑住宅小区,西邻原树脂厂住宅楼。
二、用地性质
A宗用地划分为A-01地块和A-02地块,其中A-01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兼容商业用地;A-02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中小学用地(小学)。
B宗用地划分为B-01地块和B-02地块,其中B-01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共绿地;B-02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广场用地。
三、地块控制指标
A-01地块:
1、总用地面积89133.66平方米,其中规划用地面积84252.57平方米,城市道路用地面积4881.09平方米。
2、建筑密度:不大于30%;
3、容积率:不大于3.1;
4、绿地率:不小于35%;
5、建筑高度:不大于100米;
6、规划商业用房地上建筑面积占地块内地上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不大于10%。
A-02地块:
1、总用地面积18431.24平方米,其中规划用地面积16229.88平方米,城市道路用地面积2201.36平方米。
2、建筑密度:不大于30%;
3、容积率:不大于0.8;
4、绿地率:不小于35%;
5、建筑高度:不大于20米。
B-01地块:
总用地面积2885.56平方米,其中规划用地面积2539.87平方米,城市道路用地面积345.69平方米。
B-02地块:
总用地面积303.08平方米,其中规划用地面积95.96平方米,城市道路用地面积207.12平方米。
四、道路控制和建筑退界距离
1、道路控制
南环路道路红线40.0米,东风路道路红线25.0米,东晶街道路红线15.0米。
2、建筑退让距离
A-01地块:
规划建筑东退用地边界不少于7.5米;南退南环路道路红线不少于15.0米,并退南侧用地边界不少于17.5米;西退东晶街道路红线不少于5.0米,并退西侧用地边界不少于15.0米;北退东风路道路红线不少于7.0米,并退北侧用地边界不少于11.0米。(详见附图)
A-02地块:
规划建筑东退用地边界不少于4.5米;南退南环路道路红线不少于15.0米;西退用地边界不少于4.5米;北退用地边界不少于11.0米。(详见附图)
B-01地块:
规划建筑东退东晶街道路红线不少于5.0米;南退用地边界不少于10.0米;西退用地边界不少于3.0米;北退东风路道路红线不少于7.0米。(详见附图)
3、交通出入口方位
A-01地块出入口通向南环路、东晶街和东风路。
A-02地块出入口通向南环路。
B-01地块出入口通向东风路。
五、建筑设计要求
1、建筑的体量、高度、材料、色彩应新颖大方,采用现代建筑风格,并与周围建筑环境相协调,沿街建筑立面符合道路景观要求,并满足相关规范的要求。
2、图中所标地上建筑控制线距离为地上建筑物的退路退界最小控制距离,建筑物的具体定位应根据其性质、体量进行控制,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建筑设计须满足人防、消防、日照、停车等要求,公共绿地地块地下空间可以合理利用。并严格满足国家相关规范及省、市法律、法规和地方相关技术管理规定等要求。
六、配建设施要求
1、规划地块内须配建社区服务用房和物业管理用房,其中社区服务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30m2/百户,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地上总建筑面积的2‰。
2、机动停车位:住宅停车位不少于1.0辆/户,商业停车位按每100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不少于1.0辆配置。
3、A-01地块配建一所幼儿园,建筑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
4、A-01地块配建一处垃圾中转站及公厕,建筑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
5、B-01地块配建一处公厕,建筑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
6、新建住宅项目应按平顶山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平顶山市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专项治理工作宣传方案》的通知要求设置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和充电装置。
7、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预留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安装条件。
8、规划地块内应配建垃圾收集点等相关配套设施。
9、规划地块内的无障碍设施建设率达到100%,并符合《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要求。
10、规划场地内必须设置与居住建筑配套的健民体育活动设施。
11、规划地块内新建住宅楼房邮政报箱安装率达到100%。
12、本规划用地分类依据《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2011)执行。
七、市政配套设施
1、给排水设施接城市给排水管网。
2、电力、电讯接城市电力、电讯管线。
3、燃气接城市燃气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