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大道西段北侧、平郏路西侧地块 控制性详细规划
市城乡规划局业务审查会纪要〔2018〕6号 附件4
平安大道西段北侧、平郏路西侧地块
控制性详细规划
2018年5月24日
平顶山市城乡规划局2018年第6次规划业务审查会原则通过了平安大道西段北侧、平郏路西侧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
一、平安大道西段北侧、平郏路西侧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
1、区位
位于平顶山市平安大道西段北侧、平郏路西侧,地块东邻平郏西路,北邻规划一路,西邻规划二路,属于新华辖区用地。
2、用地性质
A地块(包含A-01、A-02、A-03、A-04、A-05地块)为其他服务设施用地(B9)。
3、地块控制指标
A地块
(1)总用地面积:62104.35平方米;
(2)建筑密度:不大于15.0%;
(3)容积率:不大于1.0;
(4)绿地率:不小于35.0%;
(5)建筑高度:不大于14米。
A-01地块
(1)总用地面积:7674.87平方米;
(2)建筑密度:不大于15.0%;
(3)容积率:不大于1.0;
(4)绿地率:不小于35.0%;
(5)建筑高度:不大于14米。
A-02地块
(1)总用地面积:6140.72平方米;
(2)建筑密度:不大于15.0%;
(3)容积率:不大于1.0;
(4)绿地率:不小于35.0%;
(5)建筑高度:不大于14米。
A-03地块
(1)总用地面积:24881.36平方米;
(2)建筑密度:不大于15.0%;
(3)容积率:不大于1.0;
(4)绿地率:不小于35.0%;
(5)建筑高度:不大于14米。
A-04地块
(1)总用地面积:19606.54平方米;
(2)建筑密度:不大于15.0%;
(3)容积率:不大于1.0;
(4)绿地率:不小于35.0%;
(5)建筑高度:不大于14米。
A-05地块
(1)总用地面积:3800.86平方米;
(2)建筑密度:不大于15.0%;
(3)容积率:不大于1.0;
(4)绿地率:不小于35.0%;
(5)建筑高度:不大于14米。
4、建筑设计要求
(1)规划建筑为低层。
(2)道路控制
平郏路道路红线50.0米,地块西侧规划道路红线20.0米,地块北侧规划道路红线30.0米。
(3)建筑退让距离
规划建筑退东侧平郏路道路红线不少于25.0米(道路渠化段退道路红线不少于21.5米),退西侧规划道路红线不少于5.0米,退北侧规划道路红线不少于10.0米, 退南侧用地边界不少于6.0米,
(4)交通出入口方位
出入口通向平郏路、西侧规划道路和北侧规划道路。
(5)规划设计中应充分考虑道路交通设计,组织好内外交通,避免人流、车流相互干扰。
(6)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建筑设计须满足人防、消防等要求。防火间距标准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有关规定。
(7)图中所标地上建筑控制线距离为地上建筑物的退路退界最小控制距离,建筑物的具体定位应根据其性质、体量进行控制,并严格满足国家相关规范及省、市法律、法规和地方相关技术管理规定等要求。
(8)建筑的体量、高度、材料、色彩应新颖大方,采用现代建筑风格,并与周围建筑环境相协调,沿街建筑立面符合道路景观要求,并满足相关规范的要求。
(9)规划应结合海绵城市建设,落实《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的要求。
5、配建设施要求
(1)机动车车位配建:不少于1.0个/百平方米。
(2)本规划用地分类依据《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执行。
(3)规划场地内的无障碍设施建设率达到100%,并符合《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要求。
6、市政配套设施:
(1)给排水设施接城市给排水管网。
(2)电力、电讯接城市电力、电讯管线;项目实施前用地内现状高压线须改移。
(3)燃气接城市燃气管网。
(4)各类市政管线的具体接口位置,应在修建性详细规划中结合规划地块总平面及竖向确定。
注:
(1)该地块处于采煤塌陷区,中煤科工集团唐山研究院有限公司出具的《采空区地基稳定性评价》与中化地质郑州岩土工程有限公司出具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报告》为该规划的重要依据,规划地段内建筑的规划及建设必须符合上述报告及评价的要求。规划项目实施时,甲方应同时报送相关资料证明,确保工程不受采煤塌陷等地质灾害的影响,确保工程安全。
(2)为了保证拟建区域地基的长期稳定性,避免地表由于再次产生较大的不均匀沉降而危及新建建筑物的安全,今后应严禁在拟建区域正下方和周围区域进行煤层的开采或复采。确保工程的正常安全使用;同时该保护煤柱线须报经平煤集团和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备案。新建建筑物形采取有效的抗变形技术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