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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环路与平安大道交叉口东南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

发布日期:2018-04-28


平顶山市城乡规划局2017年第9次规划业务审查会原则通过。

一、用地位置

位于西环路北段路东,平安大道南侧。

二、地块控制指标

G01地块

1.用地性质

规划用地性质为商务用地。

2.地块控制指标

 (1)规划用地面积:38008.45平方米;

 (2)建筑密度:不大于45%;

 (3)容积率:  不大于1.5;

 (4)绿地率:  不小于15%;

 (5)建筑高度:不大于30米。

G02地块

1.用地性质

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

2.地块控制指标

  (1)规划用地面积:76428.01平方米;

  (2)建筑密度:不大于45%;

  (3)容积率:  不大于1.0;

  (4)绿地率:  不小于15%;

  (5)建筑高度:不大于24米。

G03地块

1.用地性质

规划用地性质防护绿地。

2.地块控制指标

  规划用地面积:11400.50平方米;

 G04地块(包含G04-1地块、G04-2地块)

1.用地性质

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

2.地块控制指标

  (1)规划用地面积:74519.25平方米;

  (2)建筑密度:不大于45%;

  (3)容积率:  不大于1.0;

  (4)绿地率:  不小于15%;

  (5)建筑高度:不大于15米。

G04-1地块

1.用地性质

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

2.地块控制指标

 (1)规划用地面积:73908.78平方米;

 (2)建筑密度:不大于45%;

 (3)容积率:  不大于1.0;

 (4)绿地率:  不小于15%;

 (5)建筑高度:不大于15米。

G04-2地块

1.用地性质

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

2.地块控制指标

 (1)规划用地面积:610.47平方米;

 (2)建筑密度:不大于45%;

 (3)容积率:  不大于1.0;

 (4)绿地率:  不小于15%;

 (5)建筑高度:不大于15米。

G05地块

1.用地性质

规划用地性质防护绿地。

2.地块控制指标

 规划用地面积:16989.84平方米;

、道路和建筑退界距离

1.道路控制

平安大道道路红线:西环路至经八路段74米;经八路至经九路段66米。西环路道路红线60.0米;经八路道路红线宽度30米;经九路道路红线40米;南侧规划道路红线20米。

2.建筑退让距离

G01地块建筑西退西环路道路红线不少于30.0米,南退用地边界不少于10.0米,东退用地边界不少于7.5米,北退平安大道道路红线不少于30.0米。

G02地块建筑西退用地边界不少于7.5米,南退用地边界不少于10.0米,东退经八路道路红线不少于10.0米,北退平安大道道路红线不少于30.0米。

G04地块(含G04-1地块和G04-2地块)建筑西退规划经八路不少于10.0米,南退规划道路红线不少于10.0米,东退经九路道路红线不少于20.0米,北退平安大道道路红线不少于30.0米。

3.建筑设计要求

  (1)建筑风格:建筑的体量、高度、材料、色彩应新颖大方,采用现代 建筑风格,并与周围建筑环境相协调,沿街建筑立面符合道路景观要求,并满足相关规范的要求。

(2)图中所标地上建筑控制线距离为地上建筑物的退路、退界最小控制距离,建筑物的具体定位应根据其性质、体量进行控制,并严格满足国家相关规范及省、市法律、法规和地方相关技术管理规定等要求。

4.配建设施要求

(1)本规划用地分类依据《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执行。

(2)规划应结合海绵城市建设,落实《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的要求。

(3)规划场地内的无障碍设施建设率达到100%,并符合《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要求。

(4)机动车停车位配建要求:商业建筑每百平方建筑面积不少于1.0个。非机动车停车位配建要求:商业建筑每百平方建筑面积不少于8.0辆。

(5)地下空间只能作为地下车库、人防工程、地下设备用房,不计入容积率。

(6)配建的公厕建筑面积每处不少于60平方米。配建变电室建筑面积每处不少于50平方米。

(7)规划实施前应探明地下管线埋设情况,规划建筑不得影响地下管线安全运行。

(8)该地块沿西环路与平安大道景观界面应具有延续性和韵律性。

(9)图则中公共服务与配套设施为地块建设的最低控制要求,地块建设过程中应按服务人数增加公共服务与配套设施规模,且与服务设施同步配套。

(10)电力线路改移方案须经线路产权单位同意后方可实施。地块内高压线均应改造为地下铺设方式。

(11)该地块处于采煤塌陷区,河南省地质环境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出具的《平顶山华耀城项目地块建设场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与中煤科工集团唐山研究院有限公司出具的《平顶山华耀城项目地块采空区地基稳定性评价》为该规划的重要依据。规划地段内建筑的规划及建设必须符合上述报告及评价的要求。规划项目实施时,甲方应同时报送相关资料证明,确保工程不受采煤塌陷等地质灾害的影响,确保工程安全。

(12)为了保证拟建区域地基的长期稳定性,避免地表由于再次产生较大的不均匀沉降而危及新建建筑物的安全,今后应严禁在拟建区域正下方和周围区域进行煤层的开采或复采。确保工程的正常安全使用;同时该保护煤柱线须报经平煤集团和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备案。新建建筑物的抗变形设计须经中煤科工集团唐山研究院有限公司审核确认。

(13)地块的建筑限高为地块内允许的最高高度,建筑物的高度及层数应严格按照《平顶山华耀城项目地块建设场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与《平顶山华耀城项目地块采空区地基稳定性评价》进行设计、施工。

2018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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