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
| 繁體 | 网站已支持ipv6
进入适老模式 无障碍阅读

长江路西段路北地块(消防站)控制性详细规划

发布日期:2018-03-22

市城乡规划局业务审查会纪要〔20182号  附件10

   长江路西段路北地块(消防站)

控制性详细规划

2018年2月12日

平顶山市城乡规划局2018年第二次规划业务审查会原则通过了长江路西段路北地块(消防站)控制性详细规划。 

1、区位

位于长江路西段路北

2用地性质

规划用地性质为消防用地

3、地块控制指标

(1)总用地面积:7371.39平方米;

    (2)建筑密度:不大于20%;

    (3)容积率:不大于0.8;

    (4)绿地率:不小于35%;

    (5)建筑高度:不大于27米。

4、建筑设计要求

(1)规划建筑为多层。

(2)道路控制

长江路道路红线60.0米(城市主干道),地块西侧规划道路红线20.0米。

(3)建筑退让距离

   规划建筑退西侧规划道路红线不少于19.0米,退南侧长江路道路红线不少于25.0米,退东侧用地边界不少于3.0米,退北侧用地边界不少于5.0米。 

  (4)交通出入口方位

该地块出入口通向长江路和西侧规划道路

(5)本路网依据《新南环路西段亚兴路两侧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

(6)建筑的体量、高度、材料色彩应新颖大方,采用现代建筑风格,并与周围建筑环境相协调,沿街建筑立面符合道路景观要求。

(7)图中所标地上建筑控制线距离为地上建筑物的退路退界最小控制距离,建筑物的具体定位应根据其性质、体量进行控制,并严格满足国家相关规范及省、市和地方相关技术管理规定等要求。

5、配建设施要求

(1)本规划用地分类依据《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50137-2011)执行。

(2)本地块规划消防站级别为一级普通站。

(3)用地内设施需满足《城市消防站设计规范》(GB50154--2014)要求。

(4)消防站距医院、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影剧院、商场、体育场馆、展览馆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公共建筑的主要疏散出口和公交站台不应小于50m。

(5)消防站距生产、贮存危险化学品的危险部位不宜小于200m。

(6)该消防站实施前,应疏通周边道路,保证道路畅通;道路用地内的居民拆迁应与消防站地块内居民拆迁同时解决。

    6、市政配套设施:

    (1)给排水设施接城市给排水管网。

(2)电力、电讯接城市电力、电讯管线。

(3)燃气接城市燃气管网。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