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大道与东环路交叉口东南角吴寨村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分地块指标
平安大道与东环路交叉口东南角吴寨村地块
控制性详细规划分地块指标
2018年8月30日
平顶山市城乡规划局2018年第十次规划业务审查会原则通过了平安大道与东环路交叉口东南角吴寨村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分地块指标。
该地块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于2015年11月27日经平顶山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依据市国土局《关于对平安大道南、东环路东的一宗国有建设用地进行规划的函》(平国土资函【2018】150号),对用地进行细分,地块控制指标不变。为保证街区功能完整,A地块(含A1-1、A1-2、A1-3、A2-1与A2-2地块)与B地块(含B1、B2地块)须共同出让至一家开发建设单位。
一、用地位置
位于平安大道与东环路交叉口东南角。
二、用地性质
A地块(含A1-1、A1-2、A1-3,A2-1、A2-2地块)、B1地块用地性质均为二类居住用地兼容商业用地,B2地块用地性质为医院用地。
三、地块控制指标
总地块(A地块+B地块)
1.总用地面积:112635.87平方米;
2.规划用地面积:108990.93平方米;
3.道路用地面积:3644.94平方米;
4.建筑密度:不大于30%;
5.容积率: 不大于2.4;
6.绿地率: 不小于35%;
7.建筑高度:不大于60米;
8. 商业建筑面积占地上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不大于15%。
A地块(包含A1和A2)
1.用地面积:60050.01平方米;
2.规划用地面积:59081.38平方米;
3.道路用地面积:968.13平方米;
4.建筑密度:不大于30%;
5.容积率: 不大于2.4;
6.绿地率: 不小于35%;
7.建筑高度:不大于60米;
8. 商业建筑面积占地上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不大于15%。A1地块(包含A1-1、A1-2和A1-3)
1.用地面积:32051.80平方米;
2.规划用地面积:31083.67平方米;
3.道路用地面积:968.13平方米;
4.建筑密度:不大于30%;
5.容积率: 不大于1.5;
6.绿地率: 不小于35%;
7.建筑高度:不大于60米;
8. 商业建筑面积占地上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不大于33%。
A1-1地块
1. 用地面积:27400.51平方米;
2.规划用地面积:26549.07平方米;
3.道路用地面积:851.44平方米;
4.建筑密度:不大于30%;
5.容积率: 不大于1.5;
6.绿地率: 不小于35%;
7.建筑高度:不大于60米;
8. 商业建筑面积占地上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不大于33%。
A1-2地块
1.用地面积:2664.23平方米;
2.规划用地面积:2664.23平方米;
3.建筑密度:不大于30%;
4.容积率: 不大于1.5;
5.绿地率: 不小于35%;
6.建筑高度:不大于60米;
7. 商业建筑面积占地上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不大于33%。
A1-3地块
1. 用地面积:1987.06平方米;
2. 规划用地面积:1870.37平方米;
3. 道路用地面积:116.69平方米;
4.建筑密度:不大于30%;
5.容积率: 不大于1.5;
6.绿地率: 不小于35%;
7.建筑高度:不大于60米;
8. 商业建筑面积占地上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不大于33%。
A2地块(包含A2-1和A2-2)
1.用地面积:27998.21平方米;
2.规划用地面积:27998.21平方米;
3.建筑密度:不大于30%;
4.容积率: 不大于3.5;
5.绿地率: 不小于35%;
6.建筑高度:不大于60米;
7. 商业建筑面积占地上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不大于5%。
A2-1地块
1.用地面积:23757.37平方米;
2.规划用地面积:23757.37平方米;
3.建筑密度:不大于30%;
4.容积率: 不大于3.5;
5.绿地率: 不小于35%;
6.建筑高度:不大于60米;
7. 商业建筑面积占地上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不大于5%。
A2-2地块
1.用地面积:4240.84平方米;
2.规划用地面积:4240.84平方米;
3.建筑密度:不大于30%;
4.容积率: 不大于3.5;
5.绿地率: 不小于35%;
6.建筑高度:不大于60米;
7. 商业建筑面积占地上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不大于5%。
B地块(包含B1和B2)
1.用地面积:52585.86平方米;
2.规划用地面积:49909.05平方米;
3.道路用地面积:2676.81平方米;
4.建筑密度:不大于30%;
5.容积率: 不大于2.4;
6.绿地率: 不小于35%;
7.建筑高度:不大于60米;
8. 商业建筑面积占地上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不大于15%。
B1地块
1.用地面积:46977.35平方米;
2.规划用地面积:45015.59平方米;
3.道路用地面积:1961.76平方米;
4.建筑密度:不大于30%;
5.容积率: 不大于2.3;
6.绿地率: 不小于35%;
7.建筑高度:不大于60米;
8. 商业建筑面积占地上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不大于15%。
B2地块(医院用地)
1.用地面积:5608.51平方米;
2.规划用地面积:4893.46平方米;
3.道路用地面积:715.05平方米;
4.建筑密度:不大于30%;
5.容积率: 不大于3.5;
6.绿地率: 不小于35%;
7.建筑高度:不大于60米。
四、道路控制和建筑退界距离
1.道路控制
东环路道路红线40.0米,平安大道道路红线40.0米。
2.建筑退让距离
A+B地块内规划建筑西退东环路道路红线不少于14.0米;东退规划道路不少于15.0米;南退用地边界不少于3.0米;北退平安大道红线不少于20.0米。(详见附图)
4. 交通出入口方位:
A地块(含A1-1、A1-2、A1-3、A2-1与A2-2地块)出入口通向北侧平安大道;经东侧地块通向东侧规划道路。
B地块(含B1、B2地块)出入口通向北侧平安大道与东侧规划道路。
五、建筑设计要求
1、采用现代建筑风格,色彩应新颖大方,建筑形体及外部空间应与周边建筑相协调,形成统一有机的整体。
2、规划和建筑设计必须在建筑退界距离的要求下,满足日照、人防、消防、安全等要求。
3、本规划用地分类依据《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50137-2011)执行。
4、规划地块内的无障碍设施建设率达到100%,并符合《无障碍设计规范》要求。
5、用地内新建住宅楼房邮政报箱安装率达到100%。
6、规划场地内必须设置与居住建筑配套的健民体育活动设施。
7、地块内设置物业管理与社区办公用房,其中社区办公用房建筑面积应按每百户不低于30平方米的标准进行设置;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应按不低于住宅建筑总建筑面积的千分之二进行设置。
8、住宅停车位每户不得低于0.8辆,商业建筑每百平米不少于0.4辆。
9、该地块处于采煤塌陷区,依据河南省地质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出具的《 平顶山市嘉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东方雅苑小区建设场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与煤炭科学研究总院唐山研究院出具的《东方雅苑小区采空区地基稳定性评价》为该规划的重要依据。规划建设必须严格按照上述报告和评价的结论和措施进行设计施工,确保工程安全。
10、施工前应进行详细的工程地质勘察,并做好地质灾害的治理工作,确保地面工程设施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11、为了保证拟建区域地基的长期稳定性,避免地表由于再次产生较大的不均匀沉降而危及新建建筑物的安全,今后应严禁在拟建区域正下方和周围区域进行煤层的开采或复采。确保工程的正常安全使用;同时该保护煤柱线须报经平煤集团和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备案。
12、加强施工过程中对采空区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避免灾害的发生。充分考虑地基不均匀沉降、采空地面塌陷、地裂缝对本工程的影响,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工程安全正常使用。
13、在工程建设和使用过程中,加强地面塌陷区的沉降监测工作。
14、工程建设过程中和建成后,应加强地质灾害监测,加强与岩土工程勘察单位、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及地质灾害预警部门联系,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
15、拆除用地边界南侧至铁路之间的建筑,住户由A、B地块的开发建设单位统一安置。保证小区消防通道畅通与铁路安全。
16、本图则中高压线改移位置依据电务厂的初步意向图,高压线走廊具体设计施工时须严格按照高压线安全距离进行设计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