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路南段西侧临路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
市城乡规划局规划业务审查会纪要﹝2018﹞8号 附件7
新华路南段西侧临路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
2018年7月13日
平顶山市城乡规划局2018年第八次规划业务审查会原则通过平顶山市新华路南段西侧临路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
(一)用地位置
地块位于平顶山市新华路南段西侧临路。
(二)用地性质
该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兼商业用地(B1)。
(三)地块控制指标
总用地面积:1886.51㎡;
容积率:不大于3.0;
建筑密度:不大于48%;
绿地率:不低于10%;
建筑限高:30m;
商业比例:不大于16.2%
(四)建筑设计要求
1. 规划建筑为多层建筑,建筑主朝向为东西向。
2. 道路控制:新华路道路红线50.0米。
3. 图中建筑退线为最小退线,地块具体规划和建筑设计还应符合消防、卫生、环保、日照、防灾、通风和工程管线埋设等方面的法规及规范的要求。
4. 交通出入口方位:
临新华路一侧设置机动车出入口。
5. 建筑的体量、高度、材料、色彩应新颖大方,采用现代建筑风格,并与周围建筑环境相协调,沿街建筑立面符合道路景观要求,并满足相关规范的要求。
(五)配建设施要求
1. 规划地块内的无障碍设施建设率达到100%,并符合《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要求。
2. 规划和建筑设计须满足人防、消防等要求。
3. 规划场地内新建住宅楼房邮政报箱安装率达到100%。
4. 新建住宅项目应按平顶山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平顶山市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专项治理工作宣传方案》的通知(平防安〔2015〕14号)要求设置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和充电装置。
5. 机动车停车位配建要求:住宅每户不少于1.0个;商业建筑每百平方建筑面积不少于1.0个。非机动车停车位配建要求:住宅每户不少于1.5辆,商业建筑每百平方建筑面积不少于8.0辆。
(六)市政配套设施
1. 给排水设施接城市给排水管网。
2. 电力、电讯接城市电力、电讯管线。
3. 燃气接城市燃气管网。
(七)说明
1. 本规划用地分类依据《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50137-2011)》执行。
2. 在实施前须将规划方案进行公示,确保四邻无异议后方可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