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郏路与创新路交叉口西北角地块 控制性详细规划
市城乡规划局规划业务审查会纪要﹝2018﹞11号 附件3
平郏路与创新路交叉口西北角地块
控制性详细规划
2018年9月29日
平顶山市城乡规划局2018年第十一次规划业务审查会原则通过平郏路与创新路交叉口西北角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
一、区位
平郏路与创新路交叉口西北角。
二、用地性质
A地块为工业用地(M2),B地块为防护绿地(G2)。
三、地块控制指标
(一)A地块
1.规划用地面积:51607.46平方米;
2.容积率:不小于0.8;
3.建筑系数:不小于30.0%;
4.绿地率:不大于20.0%;
5.建筑高度:不高于24米。
(二)A-01地块
1.规划用地面积:51571.94平方米;
2.容积率:不小于0.8;
3.建筑系数:不小于30.0%;
4.绿地率:不大于20.0%;
5.建筑高度:不高于24米。
(二)A-02地块
1.规划用地面积:35.52平方米;
2.容积率:不小于0.8;
3.建筑系数:不小于30.0%;
4.绿地率:不大于20.0%;
5.建筑高度:不高于24米。
(四)B地块
1.规划用地面积:2697.93平方米;
四、建筑设计要求
(一)规划建筑为多层建筑,主朝向为南北向。
(二)道路控制:平郏路道路红线50.0米,创新路道路红线30.0米,规划一号路道路红线20.0米,规划二号路道路红线20.0米。
(三)A地块建筑退让距离:东退平郏路道路红线最近处不少于35.0米(道路交叉口渠化段不少于32.0米),退平郏路绿线最近处不少于5.0米;西退规划经一路道路红线最近处不少于8.0米(道路交叉口渠化段不少于5.0米);南退创新路道路红线最近处不少于13.0米(道路交叉口渠化段不少于10.0米);北退规划一号路道路红线最近处不少于8.0米(道路交叉口渠化段不少于5.0米)(详细尺寸见附图)。
图中所标地上建筑控制线距离为地上建筑物的退路退界最小控制距离,建筑物的具体定位应根据其性质、体量进行控制,并严格满足国家相关规范及省、市法律、法规和地方相关技术管理规定等要求。
(四)交通出入口方位:出入口通向创新路、规划一号路、规划二号路。
(五)建筑的体量、高度、材料、色彩应新颖大方,采用现代建筑风格,并与周围建筑环境相协调,沿街建筑立面符合道路景观要求,并满足相关规范的要求。
(六)规划应结合海绵城市建设,落实《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的要求。
(七)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建筑设计须满足人防、消防等要求。防火间距标准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有关规定。
五、配建设施要求
(一)本规划用地分类依据《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执行。
(二)规划地块内的无障碍设施建设率达到100%,并符合《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要求。
(三)工业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严禁在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
六、市政配套设施
(一)给排水设施接城市给排水管网。
(二)电力、电讯接城市电力、电讯管线。
(三)燃气接城市燃气管网。
七、说明
(一)该地块处于采煤塌陷区,河南省地质环境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出具的《平顶山市新华区西工业园区建设场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与中煤科工集团唐山研究院有限公司出具的《平顶山新华区西工业园区采空区地基稳定性评价》为该规划的重要依据。规划地段内建筑的规划及建设必须符合上述报告及评价的要求。规划项目实施时,甲方应同时报送相关资料证明,确保工程不受采煤塌陷等地质灾害的影响,确保工程安全。
(二)为了保证拟建区域地基的长期稳定性,避免地表由于再次产生较大的不均匀沉降而危及新建建筑物的安全,今后应严禁在拟建区域正下方和周围区域进行煤层的开采或复采,确保工程的正常安全使用,同时该保护煤柱线须报经平煤集团和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备案。新建建筑物须采取有效的抗变形技术措施。
要【2018】11号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