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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十四五“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已于8月份通过专家评审拟发布实施。现面向公众征求意见,特此公告。

发布日期:2022-12-23


 

 

平顶山市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

○二二年八月


  

  

一、地质灾害防治现状与形势

(一)地质灾害现状

(二)“十三五”防治成效

(三)“十四五”地质灾害防治形势

二、规划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二)规划原则

(三)规划目标

三、地质灾害易发分区和重点防治区

(一)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分区

(二)地质灾害防治分区

四、地质灾害防治任务

(一)调查评价

(二)监测预警

(三)地质灾害综合治理

(四)地质灾害防治能力提升

五、投资匡算、资金筹措

(一)投资匡算

(二)资金筹措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规划实施

(二)完善制度体系,加强地质灾害防治队伍建设

(三)建立目标责任,推进防灾减灾体系建设

(四)拓宽投资渠道,加强资金管理

(五)推进科技应用,加大宣传教育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坚持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科学有效地做好平顶山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或避免地质灾害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依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河南省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平顶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制定平顶山市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适用范围为平顶山市所辖行政区域,规划基准年为2020年,规划期2021年至2025年。本规划是指导“十四五”期间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规范性、纲领性文件。

《规划》中所称地质灾害,包括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一、地质灾害防治现状与形势

(一)地质灾害现状

我市地处豫西山地和黄淮海平原的过渡地带,总体地势西高东低,西部为山地和丘陵,东部为平原。南北方向有三列北西南东展布的山地夹两组河谷平原。全市总面积7910平方千米。截止2020年底,全市常住人口498.71万人生产总值2455.84亿元

我市地质灾害类型主要有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及伴生地裂缝。崩塌、滑坡、泥石流突发性地质灾害主要分布于市域西北部的山地与丘陵区地面塌陷及伴生地裂缝主要分布于煤矿开采区

截止2020年底,全市范围内共确认地质灾害隐患点153处,其中崩塌40处、滑坡59处、泥石流6处、地面塌陷47处、地裂缝1处;特大型4处、大型4处、中型32处、小型113处。威胁总人口18509人,威胁财产总额约90917万元。(见附表

(二)“十三五”防治成效

“十三五”期间,面对严峻复杂的地质灾害防治形势,市政府高度重视,坚持依法依规防灾,加大资金投入,推进科技创新,上下密切配合,圆满完成了《平顶山市地质灾害防治“十三五”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在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综合防治等方面成效显著,基层防灾能力大幅度提升,防灾机制不断完善。

“十三五”期间,全市发生地质灾害5起,其中4处为采煤引发的地面塌陷、1处为自然因素造成的岩溶塌陷,直接经济损失约1200万元,无人员伤亡。相比“十二五”,自然因素造成地质灾害发生数量持平,直接经济损失减少80%。

1、地质灾害调查评价

1:5万地质灾害详查工作,调查面积1099平方千米,建立了全市地质灾害数据库;严格执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对地质灾害易发区265个新建项目完成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持续开汛期地质灾害隐患巡查、排查、核查工作,巡查、排查、核查共1150点次,完善更新地质灾害隐患点数据库,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2、地质灾害监测预警

完善了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预警体系,发放了 “两卡一表”,编制了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预案,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监测人等。建立了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系统,累计发布市级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300余次,发布县级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1500余次。

3、地质灾害综合治理

累计使用1500万各级财政资金对5个地质灾害点进行了搬迁避让及治理,解除受地质灾害威胁2500人,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4、防灾减灾体系建设

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一是建立了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以应急、自然资源、住建、交通、水利、气象、民政、财政及相关机构为成员的地质灾害防治领导组;二是建立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为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应急抢险救灾提供组织保障;三是建立地质灾害防治监测责任体系;四是制定并实施《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五是制定并实施汛期地质灾害巡查、监测、汛期值班制度和灾险速报制度。

市政府建立了地质灾害应急指挥中心,组建了地质灾害防治专家队伍,得到了省内5家专业地质灾害防治单位的技术支撑,开展地质灾害应急避险演练65次,参加人数3000余人,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队伍配备了雨衣、罗盘、应急灯等专业设备,地质灾害应急处置能力得到加强。

5、地质灾害防治宣传

通过开展基层“五到位”宣传培训活动和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人、监测责任人、监测员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教育以及相关人员的培训活动,增强了他们的防灾减灾的责任意识。

对地质灾害隐患点附近群众进行宣传培训工作,累计开展培训70余期,参加培训人员2833人。此外,每年的“地球日”、“土地日”、“防灾减灾日”,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累计开展宣传32次,发放相关材料3万余份。

(三)“十四五”地质灾害防治形势

1、新时代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2018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强调,要建立高效科学的自然灾害防治体系,提高全社会自然灾害防治能力,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国家安全提供有力保障。《平顶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指出,完善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全面提升防灾、减灾、抗灾、救灾能力。新时代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需要系统掌握地质灾害隐患风险底数,客观评价风险动态变化,及时采取合理有效的防范措施,切实提高人民生命安全保障能力。

2、生态文明建设对地质灾害防治提出了更高标准

在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的要求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不仅要在单一的防治上下功夫,而且要聚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在绿色防治上下功夫。对于市生态核心区的地质灾害受威胁群众,不仅要采取综合防治,消除地质灾害隐患,还要充分考虑防治工程与自然环境的高度协调,这些对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3地质灾害高发易发趋势尚未发生根本性改变

受地质环境条件、极端天气、气候变化和人为活动影响,我市地质灾害风险呈上升趋势。未来极端天气气候事件趋多趋强,特别是局地强降雨多发易发。同时,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居民新建住房等人类工程活动强烈,地质灾害风险不断加剧,地质灾害防治形势仍比较严峻。

4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依然存在薄弱环节

我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还存在不足和薄弱环节。一是风险底数掌握不够准确。我市多数县(市)地质灾害详细调查工作虽已全面完成,但由于近年人类工程活动剧烈,境内地质环境条件改变较大,已不能适应当前地质灾害防治形势。且上一轮地质灾害详细调查对区域地质灾害孕灾地质条件及承灾体调查较少,缺少地质灾害成灾模式的总结,现有地质灾害相关成果缺少地质灾害风险管控对策建议,不能为防灾减灾管理、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提供准确依据。二是监测预警能力有待提高。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体系虽已初步建立,但存在灾害监测人员水平有限、资金不到位,监测预警技术手段还不够先进,存在监测数据不能及时上报、更新现象。三是防治任务依然繁重。我市地质灾害隐患点多面广,一些威胁人民生命财产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亟待勘查,并采取工程措施进行治理;地质灾害防治资金投入机制不完善,资金投入不足。四是防灾意识还需加强。社会公众防灾减灾知识需要继续普及,“只重救灾,不重防灾”的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防灾减灾宣传力度尚需加强;许多群众缺乏必要的地质灾害防治知识,防灾减灾意识不高,能力不强,存在麻痹侥幸心理和依赖政府统包统揽的思想。

二、规划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统筹发展和安全,充分依靠科技进步和管理创新,提高地质灾害隐患识别能力,完善人防和技防体系,提升预警预报水平,加强地质灾害综合防治,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建设全国转型发展示范市、争当中原更加出彩样板区,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鹰城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地质安全保障。

(二)规划原则

1、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预防为主”的原则

坚持保护人民群众安全为最高价值准则,将地质灾害防治业务链的重心前移,按照“预警到乡、预案到村、责任到人、有效避险”的要求,建立完善专业监测与群测群防相结合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充分发挥专业监测机构作用,紧紧依靠广大基层群众,全面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2、坚持“属地为主,分级分类负责”的原则

坚持属地为主,分级负责,明确地方政府的防灾主体责任,做到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作、上下联动、社会参与;坚持分类负责,谁引发、谁治理,对人为工程建设可能引发的地质灾害明确防灾责任单位,切实落实防范治理责任;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体制机制,明确政府、部门、单位和公民的地质灾害防治责任。

3、坚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

坚持根据不同地区地质灾害特点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全面规划调查评价、监测预警、搬迁避让、工程治理、应急防治工作,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将防治重点部署在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构成直接或潜在威胁的区域。根据轻重缓急、分步实施、稳妥推进的原则,优先部署调查评价和监测预警工作,有针对性地继续开展综合治理、应急防治工作。

4、坚持“合理避让,重点治理”的原则

城镇建设坚持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以调查评价、监测预警工作为基础,对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分散居民点,特别是对生态环境恶化的贫困山地丘陵区的居民点实行搬迁,实现避灾、脱贫和改善生态环境三结合;对危害程度高、威胁人员多、潜在经济损失大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实施工程治理措施,实现合理避让和重点治理相结合。

5、坚持“依靠科技,注重成效”的原则

坚持常规方法和高新技术相结合,着力提高监测预警科技水平,实现地质灾害防治规范化、科学化。加强高新技术的推广与应用,提高地质灾害防治效率、能力和水平。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过程中,适时检查评估防治工作成效,总结经验教训,发现问题及时调整工作部署,实施动态管理,争取防灾减灾效益的最大化。

(三)规划目标

以最大限度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为目标,完善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综合治理、应急防治四大体系;完善提升以群测群防为基础的群专结合监测网络;依靠科技创新,加大信息共享,进一步提高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水平与信息化程度。到2025年,建立健全以地质灾害风险防控为主的综合防治体系,地质灾害防治能力明显提升,最大限度防范和化解地质灾害风险,推动地质灾害防治从减少灾害损失向降低灾害风险转变。

——构建地质灾害风险调查和管控新格局。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综合遥感识别,开展易发区地质灾害风险普查、8个县(市、区)风险调查评价、地质灾害专项调查及重大隐患排查,强化孕灾地质背景条件科学研判,掌握我市地质灾害风险底数和隐患点的动态变化情况,加强地质灾害风险评价与区划,探索建立“隐患点+风险区”双控新格局。

——建立人防、技防相结合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继续加强地质灾害群防技防能力建设,新增地质灾害专业监测设备20套。完善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体系,升级级地质灾害气象预警系统实现重点地区、重点时段精准预警预报。

——实施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综合治理。利用财政资金、灾后重建资金和社会资金,结合乡村振兴和生态修复,对城乡人口密集区和威胁重要工程的地质灾害隐患实施综合治理或搬迁避让工程,解除1989人的地质灾害威胁。

——建立智能化地质灾害防治信息系统。实施智能化地质灾害防治信息系统建设,提升地质灾害防治指挥和应急调查监测装备能力,实现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全过程信息化、智能化管理。加大基层防灾减灾宣传科普和教育培训力度,畅通部门间信息共享渠道,形成上下一体、互联互通,部门协同、共防共治的地质灾害防治新格局,提高全民防灾减灾能力。

专栏一 “十四五”期间地质灾害防治主要指标

类别

指标

单位

十三五

现状

十四五

目标

地质灾害调查评价

1、地质灾害隐患排查

km2/年

5067

4660

21:5 万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县、市、区)

/

8

31:1 万地质灾害精细调查

km2

/

1268

4、地质灾害风险普查(县、市、区)

/

8

监测预警

6、崩塌、滑坡、泥石流监测设备

1

20

7、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平台

/

1

综合治理

8、地质灾害工程治理累计减少受威胁人数

2500

1989

防治能力

9、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应急演练

/年·县(区)

1

1~2

10、易发区内县(市、区)宣传培训

/年·县(区)

2

5

 

三、地质灾害易发分区和重点防治区

(一)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分区

依据全市地质环境条件及地质灾害发育分布特征,结合气象、人为活动等影响因素,全市地质灾害易发区总面积约4660平方千米其中地质灾害高易发区7个,面积约2479平方千米,占全总面积的31.32%中等易发区3个,面积约1363平方千米,占全总面积的17.22%低易发区2个,面积约818平方千米,占全总面积的10.33%。非易发区面积约3250平方千米。(见附表

(二)地质灾害防治分区

依据全市地质灾害易发区分布,考虑不同区域、人口密度和社会经济重要性因素,共划分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7个、次重点防治区3个,一般防治区1个。

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面积约2333平方千米,占全面积的29.47%,地质灾害隐患点威胁人口18200人,威胁财产89312万元地质灾害次重点防治区面积约1769平方千米,占全面积的22.35%,地质灾害隐患点威胁人口309人,威胁财产1605万元地质灾害一般防治区面积约3808平方千米,占全面积的48.18%。(见附表

四、地质灾害防治任务

地质灾害防治任务主要包括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综合治理和地质灾害防治能力提升建设四个方面。在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次重点防治区和一般防治区合理配置非工程措施与工程措施,突出群测群防、监测预警。

(一)调查评价

1、开展地质灾害年度“三查”

落实地质灾害年度排查、巡查、核查制度,及时掌握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现状并预测发展变化趋势,建立地质灾害动态管理档案和数据库,为制定防灾预案、落实防治措施提供基础依据。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开展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对于地质灾害易发区继续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

2、开展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

开展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工作,开展孕灾地质条件、承灾体调查,判识地质灾害隐患,总结调查区地质灾害发育分布规律,分析地质灾害成灾模式。开展地质灾害易发性、危险性和风险评价。建立动态更新的地质灾害空间数据库。

3、重点加强公路、铁路沿线、水库岸坡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

交通、铁路部门重点加强道路沿线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隐患现状调查和治理。水利部门重点加强地质灾害高、中易发区内水库岸坡、库坝安全的地质灾害及隐患的现状调查,评价其稳定性、危害程度,并及时治理。在新建水库电站、河道整治等工程建设中,要加强防范,避免工程建设引发地质灾害。

4、重点加强中小学校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

汛前对受地质灾害威胁的中小学校舍开展摸底排查工作,对排查出威胁中小学校舍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及时向县(市、区)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汇报和沟通,纳入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

5、重点加强采煤沉陷区灾害风险调查评价

综合利用地质灾害风险调查成果、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规划、采煤沉陷区调查等成果,开展全市矿山地质灾害专项调查,全面掌握矿山地质灾害的空间分布、孕灾地质条件、危险性和危害程度。

专栏二 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工作部署

01地质灾害隐患排查

在地质灾害易发区每年开展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覆盖面积4660km2

02 1:5万及重点地区1:1万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

重点部署区域:地质灾害易发区内,主要灾种为崩塌、滑坡、泥石流的地区,包括位汝州、鲁山、郏县、宝丰、舞钢、石龙区、卫东区、新华区等地县(市)、区的地质灾害易发区。完成工作量为8个县(市、区),面积6342km2

针对人口聚集区开展1:1万地质灾害精细化调查,掌握地质灾害隐患和潜在致灾体的结构特征、失稳趋势、威胁范围和风险等级,细化地质灾害风险区,计划完成1:1万地质灾害精细调查1268km2

03 地质灾害风险普查

在地质灾害高中易发区内开8个县(市、区)地质灾害风险普查工作,对成果进行逐级汇总上报,完成市、县两级地质灾害风险区划图、防治区划图及数据库建设。

(二)监测预警

1、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

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做到县、乡(镇)、行政村均有具体责任人,每个隐患点有专人监测。群测群防人员配备卷尺、手提扩音器、报警铜锣等基本装备。

依托地质灾害风险调查、核查成果,基于计算机网络技术、集成全市地质灾害群测群防隐患点的防灾预案、防灾工作明白卡、避险明白卡及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的县、乡、村三级监测体系和监测责任人信息,形成信息化平台,实现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信息的网上浏览和动态更新。

大力提高群测群防水平,各县(市、区)每年举办一次地质灾害监管人员、防治责任人、监测人及骨干群众组成的地质灾害防灾知识、技能培训,并以不同形式向群众开展防灾、避灾宣传工作。开展地质灾害防灾知识和避险技能宣传教育,每年组织开展地质灾害简易监测技术培训2次。

2、地质灾害群专结合和专业监测预警体系建设

在群测群防监测的基础上,配备普适型监测设备实现地表变形与降雨等关键指标的自动化监测与预警工作。选择20处成灾机理典型、稳定性差、风险等级高且难以实施工程治理、避险移民搬迁的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综合监测,为避险决策提供技术支撑。

3、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体系建设

加强与气象、水利等相关部门的协作和信息共享。完善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系统,不断总结经验,改进预测预报技术方法,进一步规范风险预警工作程序。积极开展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的气象预报预警科学技术研究。借助更为精准的先进技术,逐步实现在汛期,特别是遭遇严重灾害性天气时,能根据雨情变化,对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实时监测、快速评价、及时预警,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专栏三 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工作部署

01 宣传培训工作

计划每年各县(市)、区在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应急演练1~2次/县(区),每年在地质灾害易发县(市)、区开展宣传培训 5次。

02 普适型监测点网建设

在鲁山、汝州、宝丰、郏县、舞钢、石龙区等地质灾害易发区对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隐患点安装20套普适型监测设备。

03 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

建立市级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平台。

(三)地质灾害综合治理

对危险性大、威胁严重的地质灾害隐患点采取搬迁避让或工程治理措施。

对规模较大、稳定性差、具严重危害性和危险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按灾害体规模大小,规划期内对2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勘查治理工作,减少受地质灾害威胁的人数1280人。

对治理工程费用高、技术难度大且自然环境条件差、不适宜人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结合当地城镇建设规划、农村地质灾害搬迁规划、采煤沉陷区搬迁规划等,采用搬迁避让措施。规划期内完成因自然因素形成的4处灾害点的搬迁避让,减少受地质灾害威胁的人数709人。

实施勘查治理或搬迁避让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可根据实际情况,据实调整。

专栏四 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作部署

计划实施鲁山县三道庵黄楝沟滑坡搬迁避让综合治理工程、郏县堂街镇刘庄村地面塌陷搬迁避让综合治理工程、郏县堂街镇圈李村地面塌陷搬迁避让综合治理工程、叶县洪庄杨镇张集村地面塌陷搬迁避让综合治理工程、鲁山县瓦屋中学操场东崩塌综合治理工程。

承担综合治理项目的建设单位必须具有相应地质灾害防治资质。

(四)地质灾害防治能力提升

1、全面提升基层地质灾害防御能力

强化人员培训。对各级各部门地质灾害防治人员进行年度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和避险技能培训,进一步提升防治人员的能力素质。

加大宣传力度。利用会议、广播、电视、短信、微信、微博、报纸、宣传栏、宣传册、挂图、光碟和发放明白卡等方式宣传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做到进村、入户、到人,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灾害风险防范意识和提高识灾防灾能力。

2、加强地质灾害防治信息化工作

继续完善地质灾害数据库的建设,加强地质灾害信息共享与服务,实现气象、水利、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的业务协作和互联互通,快速搭建应急通信平台,提升对突发性地质灾害信息的快速报送调度指挥能力,有效提升应急处置和服务社会能力。

3、建设全市多级联动的地质灾害信息平台

建设多层级、多部门互联互通的全市地质灾害信息平台,为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和应急救援提供精准服务,全面提升我市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科技水平、信息化水平和高效的决策支撑能力。

4、加强地质灾害技术装备保障能力建设

充分利用各县(市、区)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单位的装备实力和技术力量,加强长量程三维激光扫描仪、智能无人机、高精度地基合成孔径雷达系统及车载地质灾害调查监测业务平台的配置,增加地质灾害调查监测数据采集与处理分析技术装备,加强地质灾害野外专业技术用车保障,提升我市地质灾害应急防治能力。

专栏五 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作部署

01 技术装备现代化工程

建设集数据采集、分析、管理和服务为一体的全市统一的智能化地质灾害防治信息系统,对突发地质灾害指挥与会商系统及调查监测设备进行升级改造。装备便携式全方位微变监测雷达、微功耗多功能监测仪、卫星电话、无人机倾斜摄影测量系统等现代化设备和应急调查车辆,有条件的县(市)、区配备必要的装备。

02 采煤塌陷区综合治理体系研究工程

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督促矿山企业完成采煤塌陷区风险评价、综合治理,历史遗留采空塌陷由所在县(市)、区政府承担。开展采煤沉陷区地质灾害风险预警模型研究、采煤沉陷区地面塌陷地质灾害防治标准体系建设,提高我市采煤沉陷区的防灾减灾水平。

五、投资匡算、资金筹措

(一)投资匡算

本期规划要投资的工程为基础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投资和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投资两部分。

参照以往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宣传培训、综合防治工程等经费使用情况和相关行业取费标准,我市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工作经费4871万元。

(二)资金筹措

地质灾害调查评价费用、地质灾害监测点布设费用申请政府财政预算。

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体系建设、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培训等费用由市、县政府投入。

因自然因素形成的地质灾害的防治经费,由各级人民政府从财政预算中列支。

因工程建设等人为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筹资。

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可多方、多渠道筹集。鼓励社会各界投身于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领域。

六、保障措施

地质灾害防治是一项重要的社会公益性事业。要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管理体制,健全防治体系,拓宽投资渠道,加强科技创新,强化公众参与,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规划》的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规划实施

《规划》经市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批准并颁布实施后,作为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行动纲领。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为市政府主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机构,应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规划》落实;各县(市、区)政府要组织编制本辖区的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报请同级人民政府发布实施,并做好规划实施工作。

各县(市、区)政府及自然资源、应急、住建、水利、交通、旅游、教体、气象、卫生、安监、广播电视中心等相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行政区和管辖领域的地质灾害具体情况,各执其责,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二)完善制度体系,加强地质灾害防治队伍建设

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河南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的意见》《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发201120号文件精神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结合实际制定适合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配套规章制度。

依托专业技术单位,建立健全调查监测、应急管理、防治等技术保障体系。

(三)建立目标责任,推进防灾减灾体系建设

各级政府要建立和完善领导责任制,做到分级管理负责制。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其他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做好关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把地质灾害防治作为政府分管领导的一项主要工作任务督促检查防治责任落实情况,部署汛期巡查、排查、核查工作,落实地质灾害危险区的各项防治任务。对基层监测员,要加强技术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技能。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要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项目合同管理制和工程验收制等工程建设制度。

(四)拓宽投资渠道,加强资金管理

为确保地质灾害防治经费持续稳定的投入,政府要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逐步加大对地质灾害防治基础性、公益性工作的投入和对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的支持力度,探索制定相关政策,鼓励、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保证地质灾害防治经费。

各级人民政府要将地质灾害的搬迁避让和工程治理与扶贫、土地整治、生态移民、新农村建设等融合。建立多种融资渠道,完善地质灾害防治经费投入机制。地质灾害防治经费专款专用,严格资金管理,严禁挪用。

(五)推进科技应用,加大宣传教育

进地质灾害防治技术、装备,提升防治工作水平与能力。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适时开展防灾避险技能演练。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电台、网络等各种媒体,广泛开展地质灾害防灾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民众预防地质灾害的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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