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宅基地B类复垦券公开交易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河南省宅基地B类复垦券(以下简称B券)交易活动,统筹利用城乡土地资源,进一步强化耕地保护,促进城乡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加快助推全省脱贫攻坚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以及开展易地扶贫搬迁的贫困老区等县产生的B券在省域内交易的适用本细则。
B券的出让主体为县政府,受让主体为县(市、区)政府及政府批准的园区等。
第三条 B券交易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依规、规范操作的原则。
第四条 河南省国土资源开发投资管理中心负责组织B券的交易活动,包括受理交易申请、发布交易公告、组织交易、公示交易结果等。
第五条 B券交易采取挂牌、拍卖等方式进行。
交易方式的确定,原则为:申请购买总面积小于或等于可交易B券总面积、或仅有一个购买人申请购买的,采取挂牌方式;申请购买总面积大于可交易B券总面积,且有两个及两个以上购买人申请购买的,采取拍卖方式,以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B券持有人。
省国土资源开发投资管理中心依据实际情况选择交易方式,具体交易方式以公开交易文件为准。
第六条 交易程序
(一)出让申请。B券出让主体向省国土资源开发投资管理中心申请出让。
(二)发布公告。省国土资源开发投资管理中心根据出让申请受理情况,及时向社会发布公开交易信息,包括拟交易B券面积、位置、交易起始价格、保证金标准等。
(三)竞买申请。竞买申请人向省国土资源开发投资管理中心提交竞买申请资料、缴纳保证金,经省国土资源开发投资管理中心审查符合要求的,方能取得竞买资格。
(四)组织交易。省国土资源开发投资管理中心根据竞买申请情况确定交易方式,组织公开交易。
(五)成交确认。省国土资源开发投资管理中心依据B券成交确认手续,向竞得人核发成交确认书。
(六)结果公示。申请出让人与竞得人双方财政部门完成价款交割及其他约定事项后,省国土资源开发投资管理中心向社会公示交易结果。
第七条 对于暂时无法实现交易的B券,可由省国土资源开发投资管理中心预收储。省国土资源开发投资管理中心预收储的B券应根据市场情况,再次投放市场交易。
第二章出让申请
第八条 B券出让主体可向省国土资源开发投资管理中心申请出让B券。
第九条 申请出让B券需提交以下资料:
(一)与省国土资源开发投资管理中心签订的《河南省宅基地复垦券交易委托协议书(B类)》(附件1);
(二)省国土资源厅出具的《河南省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备案确认书》(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三)申请出让主体财政部门的非税收入财政专户相关信息。
第十条 省国土资源开发投资管理中心按照受理申请出让的时序,组织B券交易活动。省国土资源开发投资管理中心收储的B券可优先交易。按照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对可以优先交易的B券,优先安排交易。
第三章发布公告
第十一条 省国土资源开发投资管理中心受理B券出让申请后,应及时通过省国土资源厅机关门户网站、省国土资源开发投资管理中心门户网站等媒介向社会发布公开交易公告,公告时间不得少于7日。
各县单次申请出让的B券为一个公告批次。
第十二条 B券交易公告应包含公示期、拟交易B券面积、交易起始价格、保证金标准及保证金缴纳方式等。
第十三条 省国土资源开发投资管理中心根据B券市场供需情况、交易最低限价等因素,确定拟公告的交易起始价。
B券交易价格计量单位为元/亩,取整数保留至个位。
B券交易中,1亩均按666.67平方米计算。
第四章竞买申请
第十四条 B券竞买意向人可于交易公告约定时间内,向省国土资源开发投资管理中心索取公开交易文件。
第十五条 省国土资源开发投资管理中心原则于法定工作日的9:00-11:30,14:30-16:30受理B券竞买申请。
第十六条 申请竞买B券需提交以下资料:
(一)河南省宅基地复垦券竞买申请书(B类)(附件2);
(二)公开交易文件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
竞买申请人应当在《河南省宅基地复垦券竞买申请书(B类)》中明确竞买面积。
第十七条 省国土资源开发投资管理中心在审查后,向符合条件且已缴纳竞买保证金的竞买申请人核发《竞买资格确认书》(附件3)。
《竞买资格确认书》为竞买申请人参与B券竞买的入场凭据。
第五章组织交易
第十八条 交易可现场进行,也可通过网络进行。
第十九条 省国土资源开发投资管理中心应当实时在门户网站公示B券交易情况。
第二十条 采取挂牌方式交易的,以不低于交易起始价成交;以公告先后为序,依序确认成交的B券。未成交部分继续公开交易或由省国土资源开发投资管理中心预收储。
省国土资源开发投资管理中心将于法定工作日17:00时,对当日符合竞买条件的申请竞买总面积与公告期满的可交易B券总面积进行比较。申请竞买总面积小于或等于可交易B券总面积、或仅有一个竞买人申请竞买的,采取挂牌方式成交。
第二十一条 以现场拍卖方式交易的,按以下流程进行:
(一)竞买申请人按照公开交易公告规定时间,凭《竞买资格确认书》进入拍卖现场,领取拍卖号牌。
(二)拍卖师点算竞买申请人。
(三)B券采取竞单价的拍卖方式,拍卖师在拍卖前宣布起叫价和增价规则及增价幅度。拍卖时,拍卖师可根据现场情况调整每次加价幅度。
(四)竞买申请人应以不低于公告起始价格举牌应价或者报价。
(五)拍卖师确认该应价或者报价后继续竞价。
(六)拍卖师连续三次宣布同一应价或者报价而没有再应价或者报价的,拍卖师落槌表示拍卖成交。
(七)确定竞得人后,拍卖师宣布其成交面积和成交金额。成交面积为其申请竞买面积,成交金额为成交面积与竞得单价的乘积。
(八)拍卖师进行下一轮拍卖,直至本次拍卖活动所有B券全部成交。
第二十二条 B券可通过河南省国土资源开发投资管理中心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络交易。
网上交易系统只接受网上竞买申请,不接受其他形式的申请。竞买申请一经提交,即视为申请人对本批次公开交易的B券情况充分知情,对交易要求和内容无异议。
以网络拍卖方式交易的,按下列流程进行:
(一)竞买申请人参加网上交易,应携带相关有效证件、保证金缴纳凭证等资料到电子认证服务提供机构申请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凭Ukey进入网上交易系统。
(二)竞买申请人在取得相应的竞买资格后方可进行报价。竞买人的报价一经提交并经网上交易系统记录即视为有效报价,不得撤回。
(三)在网上拍卖开始前,由省国土资源开发投资管理中心向网上交易系统输入交易起始价。
(四)竞买申请人应当在拍卖开始前进入网上交易系统交易大厅,拍卖开始后禁止进入。
(五)拍卖开始,网上交易系统报价通道自动开通,并开始限时倒计时。已进入网上交易系统大厅的竞买申请人即可进行报价。网上交易系统即时对当前最高有效报价进行显示。
任何一次限时倒计时内无人报价,则该次倒计时结束时,网上交易系统即时自动关闭报价通道,依照下列规则判断是否成交,并在相关信息栏中显示交易结果:
1.以当时最高有效报价为最终报价,最终报价不低于交易起始价的,该报价人为竞得人,否则不成交。
2.拍卖开始后第一次限时倒计时内,无人报价,该次倒计时结束时,网上拍卖终止,拍卖不成交。
第六章成交确认
第二十三条 公开交易取得B券的应于成交当日按照竞价确认的面积和金额,由竞得人与省国土资源开发投资管理中心现场签订或网签《河南省宅基地复垦券成交确认书(B类)》(附件4)。竞得人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成交确认书应包含以下事项:
(一)竞得人名称;
(二)交易日期、地点及方式;
(三)成交面积、成交金额;
(四)价款支付方式;
(五)《河南省宅基地复垦券成交确认书(B类)》的失效条件。
《河南省宅基地复垦券成交确认书(B类)》需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
第二十四条竞得人应于成交确认书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缴清除保证金外的全部价款。已缴纳保证金充抵成交价款,由省国土资源开发投资管理中心于收到《保证金转拨通知书》(需加盖公章)(附件5)后3个工作日内转拨。成交价款及已缴纳保证金汇缴至出让方财政部门指定的非税收入财政专户。出让方应在收到全部应得价款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竞得人出具“河南省土地出让划拨收入专用票据”。
由省国土资源开发投资管理中心预收储的B券再次投放市场交易,价款结算方式及票据开具方式按照收储转让办法执行。
第二十五条 竞买申请人未购得B券的,省国土资源开发投资管理中心应在交易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已缴纳的保证金。
第二十六条 竞得人缴清全部价款后,持《河南省宅基地复垦券成交确认书(B类)》和“河南省土地出让划拨收入专用票据”等资料,通过省国土资源开发投资管理中心向省国土资源厅申请核发《河南省宅基地复垦券证书》。
第二十七条 竞得人在规定期限内未缴清价款的,视为放弃竞买,已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第七章结果公示
第二十八条 同一公告批次B券交易完成后10个工作日,省国土资源开发投资管理中心统计价款收缴情况。因未缴清价款等原因被竞得人放弃的B券,可优先交易。
省国土资源开发投资管理中心于同一公告批次B券价款收缴情况核算完毕后,通过省国土资源开发投资管理中心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交易结果(附件6)。
公示期内提出异议的,省国土资源开发投资管理中心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
第二十九条 B券交易涉及的相关税收政策,按财政和税务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八章附 则
第三十条 本细则由发文机关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1
河南省宅基地复垦券交易委托协议书
(B类)
编号:
甲方(委托方): 县人民政府
乙方(受托方):河南省国土资源开发投资管理中心
甲方乙方就河南省宅基地B类复垦券(以下简称B券)委托交易事宜,依据现行法律和政策相关规定,经自愿友好协商,达成本协议:
一、委托事项
甲方通过农村建设用地拆旧复垦产生B券 亩,涉及 个地块,已在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完成备案,《河南省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备案确认书》编号为 ,现委托乙方代为公开交易。
二、委托交易方式、价格、税费
1.乙方通过挂牌、拍卖等方式集中统一公开交易,具体交易方式和交易规则由乙方自行确定并组织实施。
2.本协议签订后,省政府或其相关部门公布或调整B券最低限价的,则本协议项下的交易起始价格不低于最低限价。
3.B券交易涉及的相关税收政策,按财政和税务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土资源领域的有关规定实施交易,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管。
2.甲方应向乙方及时、完整地提供为完成委托事项有关的所有文件和材料,保证提交的资料真实、准确、有效、完整,并愿意为此承担法律责任。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应提供文件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省国土资源厅出具的《河南省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备案确认书》;
(2)申请出让主体财政部门的非税收入财政专户相关信息。
乙方有权对上述文件和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查。
3.甲方有权向乙方了解委托事项的进展情况。
4.本协议签订后,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撤销委托。
5.甲乙双方均应对获悉的委托事项的相关材料及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提供给第三方,但因办理交易手续确需向有关部门及单位公开的除外。
6.甲方应于收到竞得人除保证金外的应缴价款当日,向乙方出具加盖公章的《保证金转拨通知书》。
7.委托B券交易完成后,甲乙双方必须及时配合办理相关手续,并及时足额结清相关费用。
四、委托有效期限
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委托B券交易完成日止。
五、特别约定
本协议约定内容,与后续法律、行政法规、省级及以上部门制定的政策性文件规定不符的,甲乙双方同意按该等文件的规定执行。
六、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1.在委托期限内,当事人如需变更协议条款,应经双方协商同意,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在委托期限内,当事人如需终止委托关系,应向对方提交书面文件,经对方书面同意后即可解除。因解除协议给对方或第三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七、违约责任
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由违约方承担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及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其它
1.本协议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委托人) (或委托人)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河南省宅基地复垦券竞买申请书(B类)
日期: 编号:
申请人 | |||||||||||
负责人 | 身份证号 | ||||||||||
邮编 | 联系电话 | ||||||||||
通讯地址 | |||||||||||
委托代理人 | 身份证号 | ||||||||||
拟竞买面积 | 亩 | 拟使用区域 | |||||||||
竞买批次编号 | |||||||||||
需缴纳保证金 | 人民币 万元(大写 万元) | ||||||||||
账户名 | 账号 | 开户行 | |||||||||
申请价格 | |||||||||||
竞买承诺 | 1.申请竞买的文件和资料真实、合法有效; 2.同意按公开交易公告足额支付保证金; 3.同意按公开交易公告、交易文件的规定和程序参加竞买; 4.竞买成功,同意签署成交确认书,并按要求缴清除保证金外的全部交易价款; 5.如违反交易规定,同意不退还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并取消竞买人资格。 申请人:(签章) (或委托代理人) | ||||||||||
附件3
竞买资格确认书(存根)
编号:
:
你方提交的 号复垦券竞买申请书(B类)及相关文件资料收悉,经审查,你方已按规定缴纳了保证金,所提交的文件资料符合我方本次交易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现确认你方具备参加本次河南省宅基地B券竞买资格。
(请持此《竞买资格确认书》,参加 月 日在举行的河南省宅基地B类复垦券拍卖活动。
每个竞买号牌可入场 人,入场人员须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实名制登记后进场。)
河南省国土资源开发投资管理中心
签收: 签发: 年 月 日
———————————————————————————
竞买资格确认书
编号:
:
你方提交的 号复垦券竞买申请书(B类)及相关文件资料收悉,经审查,你方已按规定缴纳了保证金,所提交的文件资料符合我方本次交易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现确认你方具备参加本次河南省宅基地B类复垦券竞买资格。
(请持此《竞买资格确认书》,参加 月 日在举行的河南省宅基地B类复垦券拍卖活动。
每个竞买号牌可入场 人,入场人员须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实名制登记后进场。)
河南省国土资源开发投资管理中心
年 月 日
附件4
河南省宅基地复垦券成交确认书
(B类)
编号:
根据河南省关于宅基地B类复垦券交易的相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在 年 月 日河南省国土资源开发投资管理中心(于交易地点)举办的河南省宅基地B类复垦券公开交易活动中,通过 方式,最终确定(竞得人名称)以 元/亩的单价购得县(市、区)出让的位于(位置)的B券 亩,公告编号 批次(总第 批次),合计成交金额为人民币 (大写 )万元。
本成交确认书签订后立即生效。竞得人请务必于本成交确认书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足额缴纳除保证金外的全部价款。逾期未缴清价款的,视为放弃竞买,已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价款请缴至:
账户名: 开户银行: 账号:
本成交确认书一式肆份,河南省国土资源开发投资管理中心执两份,竞得人、拍卖行各执一份。
特此确认。
(以下无正文)
河南省国土资源开发投资管理中心:(签章)
竞得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拍卖人:)
年 月 日
附件5
保证金转拨通知书
(样板)
河南省国土资源开发投资管理中心:
我单位已于 年 月 日收到(竞得人)缴纳的河南省宅基地B类复垦券交易价款,合计人民币 万元。
请贵单位转拨(竞得人)已缴纳的保证金合计人民币 万元。
特此通知。
出让方财政部门(盖章)
日期:
附件6
批次(总第 批次)
河南省宅基地B类复垦券公开交易结果公示
编号:
县(市、区)申请出让的 亩河南省宅基地B类复垦券,公告编号 批次(总第 批次),于 年
月 日完成交易,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万元。
等 个县(市、区)竞得上述B券(详见下表)。
各竞得人竞得河南省宅基地B类复垦券明细表
序号 | 竞得人 | 竞得面积 (亩) | 交易方式 | 成交总价 (万元) |
合计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