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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宅基地A类复垦券公开交易实施细则(试行)

发布日期:2017-06-13

 

第一章总 

第一条 为规范河南省宅基地A类复垦券(以下简称A券)交易活动,统筹利用城乡土地资源,进一步强化耕地保护,促进城乡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助力易地扶贫搬迁等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以及开展易地扶贫搬迁的贫困老区等县,易地扶贫搬迁贫困户和同步搬迁户农村宅基地及相应的其他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拆旧复垦产生的A券在省域内交易的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 A券交易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先搬迁先交易的原则,依法依规、规范操作的原则。

第四条 河南省国土资源开发投资管理中心负责组织A券的交易活动,包括受理交易申请、发布交易公告、组织交易、清算价款等。

第五条 交易主体

(一)出让主体。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以及开展易地扶贫搬迁的贫困老区等县政府,为A券出让主体。

(二)受让主体。全省范围内县(市、区)政府以及政府批准的园区等,及拟在郑州市市内五区和郑东新区、郑州经济开发区、郑州高新区范围内竞拍商品住宅用地的房地产企业,或使用用地性质因规划调整为商品住宅用地的房地产企业,为A券受让主体,棚户区改造等特殊民生项目用地除外。

第六条 A券到期后,可由郑州市人民政府优先购买,或由省国土资源开发投资管理中心收储,价格按照购买或收储同年A券最低保护价确定。郑州市人民政府优先购买的A券不得转让。省国土资源开发投资管理中心收储的A券应根据市场情况,再次投放市场交易。

第七条 A券交易采取挂牌、拍卖等方式进行。

交易方式的确定,原则为:申请购买总面积小于或等于可交易A券总面积、或仅有一个购买人申请购买的,采取挂牌方式;申请购买总面积大于可交易A券总面积,且有两个及两个以上购买人申请购买的,采取拍卖方式,以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A券持有人。

省国土资源开发投资管理中心依据实际情况选择交易方式,具体交易方式以公开交易公告为准。

省国土资源开发投资管理中心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交易代理中介机构完成具体交易工作。

第八条 竞买限额。为确保公平交易,A券公开交易实施限额制。单个房地产企业同一公告批次不得申购超过规定限额的A券。具体竞买限额以交易文件为准。

单个房地产企业持有A券的总量不得超过200亩。

第九条 交易程序

(一)出让申请。A券出让主体向省国土资源开发投资管理中心申请出让。

(二)发布公告。省国土资源开发投资管理中心根据申请出让受理情况,编制交易方案,确定拟交易A券面积、交易起始价格、保证金标准、竞买限额、公告时间等,向社会公开发布交易公告。

(三)竞买申请。竞买申请人向省国土资源开发投资管理中心提交竞买申请资料、缴纳保证金,经省国土资源开发投资管理中心审查符合要求的,方能取得竞买资格。

(四)组织交易。省国土资源开发投资管理中心根据竞买申请情况确定交易方式,组织公开交易。

(五)成交确认。省国土资源开发投资管理中心依据A券成交确认手续,向竞得人核发成交确认书。

(六)价款核算。省国土资源开发投资管理中心于同一公告批次A券全部成交后及时进行核算,并向出让方与竞得人出具价款清算通知书。出让方与竞得人按照价款清算通知完成价款交割及其他约定事项后,省国土资源开发投资管理中心向社会公示交易结果。

第二章出让申请

第十条A券出让主体可向省国土资源开发投资管理中心申请出让A券。

第十一条 申请出让A券需提交以下资料:

(一)与省国土资源开发投资管理中心签订的《河南省宅基地复垦券交易委托协议书(A类)》(附件1);

(二)省国土资源厅出具的《河南省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备案确认书》(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三)信息表,需加盖公章,并提交电子版。具体应包括但不限于申请出让的A券面积,允许建设区规模和申请出让主体财政部门的非税收入财政专户相关信息等。

申请资料不全的,申请出让人应按照有关规定补充完善后再申请交易。

提交的申请资料信息有误致使当批A券无法交易或交易价款无法拨付的,由提供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二条 省国土资源开发投资管理中心按照“先搬迁先交易”和申请交易的时序,组织A券交易活动。省国土资源开发投资管理中心收储的A券可优先交易。按照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对其他可以优先交易的A券,优先安排交易。

第三章发布公告

第十三条 A券出让申请达到以下条件之一的,省国土资源开发投资管理中心应即时编制交易方案,并在5个工作日内发布交易公告。

(一)申请出让面积累计达到500亩及以上;

(二)申请出让时间满30日。

省国土资源开发投资管理中心也可根据市场供需情况,在受理出让申请后及时发布交易公告。

第十四条 省国土资源开发投资管理中心应当通过省国土资源厅机关门户网站、省国土资源开发投资管理中心门户网站、郑州市国土资源局机关门户网站等媒介向社会公开发布A券交易公告,公告时间不得少于7日。

第十五条 A券交易公告应包含公示期、拟交易A券面积、拟交易A券批次编号、交易起始价格、竞买限额、保证金标准及保证金缴纳方式等。

第十六条 省国土资源开发投资管理中心根据A券市场供需情况、A券交易最低保护价等因素,确定拟公告的交易起始价。

A券交易价格计量单位为元/平方米(万元/亩),取整数保留至个位。

A券交易中,1亩均按666.67平方米计算。

第四章竞买申请

第十七条 A券竞买意向人可于交易公告约定时间内,向省国土资源开发投资管理中心索取公开交易文件。

第十八条 省国土资源开发投资管理中心原则于法定工作日的9:00-11:3014:30-16:30受理A券竞买申请。

第十九条 申请竞买A券需提交以下资料:

(一)河南省宅基地复垦券竞买申请书(A类)(附件2);

(二)竞买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三)公开交易文件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

企业竞买申请人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企业营业执照。

省国土资源开发投资管理中心对上述文件进行审核,留存复印件的,竞买申请人应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

第二十条 竞买申请人应按照公开交易公告要求,在《河南省宅基地复垦券竞买申请书(A类)》中明确竞买面积。竞买面积应为5亩的整数倍,但不得超过规定限额。

第二十一条 省国土资源开发投资管理中心在审查后,向符合条件且已缴纳竞买保证金的竞买申请人核发《竞买资格确认书》(附件3)。

《竞买资格确认书》为竞买申请人参与A券竞买的入场凭据。

第五章组织交易

第二十二条 交易可现场进行,也可通过网络进行。

第二十三条 省国土资源开发投资管理中心应当及时在门户网站公示A券交易情况。

第二十四条 采取挂牌方式交易的,以不低于交易起始价成交。未成交部分由郑州市人民政府按照最低保护价优先兜底购买,或者由省国土资源开发投资管理中心按照最低保护价兜底收储

省国土资源开发投资管理中心将于法定工作日17:00对当日符合竞买条件的申请竞买总面积与公告期满的可交易A券总面积进行比较。申请竞买总面积小于或等于可交易A券总面积、或仅有一个竞买人申请竞买的,采取挂牌方式成交。

第二十五条 以现场拍卖方式交易的,按以下流程进行:

(一)竞买申请人按照公开交易公告规定时间,凭《竞买资格确认书》进入拍卖现场,领取拍卖号牌。

(二)拍卖师点算竞买申请人。

(三)采取竞单价的拍卖方式,拍卖师在拍卖前宣布起叫价和增价规则及增价幅度。拍卖时,拍卖师可根据现场情况调整每次加价幅度。

(四)竞买申请人应以不低于公告起始价格举牌应价或者报价。

(五)拍卖师确认该应价或者报价后继续竞价。

(六)拍卖师连续三次宣布同一应价或者报价而没有再应价或者报价的,拍卖师落槌表示拍卖成交。

(七)确定竞得人后,拍卖师宣布其成交面积和成交金额。成交面积为其申请竞买面积,成交金额为成交面积与竞得单价的乘积。

(八)拍卖师进行下一轮拍卖,直至本次拍卖活动所有A券全部成交。

第二十六条 A券可通过河南省国土资源开发投资管理中心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络交易。

网上交易系统只接受网上竞买申请,不接受其他形式的申请。竞买申请一经提交,即视为申请人对本批次公开交易的A券情况充分知情,对交易要求和内容无异议。

以网络拍卖方式交易的,按下列流程进行:

(一)竞买申请人参加网上交易,应携带相关有效证件、保证金缴纳凭证等资料到电子认证服务提供机构申请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凭Ukey进入网上交易系统。

(二)竞买申请人在取得相应的竞买资格后方可进行报价。竞买人的报价一经提交并经网上交易系统记录即视为有效报价,不得撤回。

(三)在网上拍卖开始前,由省国土资源开发投资管理中心向网上交易系统输入交易起始价。

(四)竞买申请人应当在拍卖开始前进入网上交易系统交易大厅,拍卖开始后禁止进入。

(五)拍卖开始,网上交易系统报价通道自动开通,并开始限时倒计时。已进入网上交易系统大厅的竞买申请人即可进行报价。网上交易系统即时对当前最高有效报价进行显示。

任何一次限时倒计时内无人报价,则该次倒计时结束时,网上交易系统即时自动关闭报价通道,依照下列规则判断是否成交,并在相关信息栏中显示交易结果:

1.以当时最高有效报价为最终报价,最终报价不低于交易起始价的,该报价人为竞得人,否则不成交。

2.拍卖开始后第一次限时倒计时内,无人报价,该次倒计时结束时,网上拍卖终止,拍卖不成交。

第六章成交确认

第二十七条 公开交易取得A券的应于成交当日按照竞价确认的面积和金额,由竞得人与省国土资源开发投资管理中心现场签订或网签《河南省宅基地复垦券成交确认书(A类)》(附件4)。竞得人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成交确认书应包含以下事项:

(一)竞得人名称;

(二)交易日期、地点及方式;

(三)成交面积、成交金额;

(四)价款支付方式;

(五)《河南省宅基地复垦券成交确认书(A类)》的失效条件。

《河南省宅基地复垦券成交确认书(A类)》需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

第二十八条 省国土资源开发投资管理中心于同一公告批次A券全部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向出让方与竞得人同时出具价款清算通知书(附件5)。竞得人应于成交确认书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缴纳除保证金外的全部价款。已缴纳的保证金充抵成交价款,由省国土资源开发投资管理中心于收到《保证金转拨通知书》(需加盖公章)(附件6)后3个工作日内,向出让方指定的非税收入财政专户转拨。

第二十九条 竞买申请人未购得A券的,省国土资源开发投资管理中心应在交易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已缴纳的保证金。

第三十条 竞得人缴清全部价款后,持《河南省宅基地复垦券成交确认书(A类)》和河南省土地出让划拨收入专用票据等资料,通过省国土资源开发投资管理中心向省国土资源厅申请核发《河南省宅基地复垦券证书》。

第三十一条 竞得人在规定期限内未缴清价款的,视为放弃竞买,已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第七章价款核算

第三十二条 同一公告批次A券全部成交后15个工作日内,省国土资源开发投资管理中心核算该公告批次A券价款收缴情况。

因未缴清价款被竞得人放弃的A券,由省国土资源开发投资管理中心按竞得价进行收储。

同一公告批次A券价款收缴情况核算完毕后通过省国土资源开发投资管理中心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交易结果(附件7)。

公示期内提出异议的,省国土资源开发投资管理中心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

第三十三条 A券成交总价为同一公告批次的A券在各交易日成交的价款之和。

成交均价是指同一公告批次A券价款之和除以成交总面积。

由省国土资源开发投资管理中心兜底收储的A券实行单独核算,面积及价款均不计入该公告批次成交均价计算。

出让方应得价款为出让面积乘以成交均价。

第三十四条价款缴纳

竞得人按照价款清算通知书,将出让方应得全部价款扣除保证金外的部分汇缴至出让方县财政部门非税收入财政专户。由财政部门按规定将A券价款缴入地方国库。

A券出让方应于收到全部价款后的5个工作日内,根据相关规定向竞得人出具河南省土地出让划拨收入专用票据

省国土资源开发投资管理中心收储的A券再次投放市场交易,价款缴纳方式及票据开具方式按照收储转让办法执行。

第三十五条 A券交易涉及的相关税收政策,按财政和税务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八章附 

第三十六条 本细则由发文机关负责解释。

第三十七条 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1

 

河南省宅基地复垦券交易委托协议书

A类)

编号:

甲方(委托方):            县人民政府

乙方(受托方):河南省国土资源开发投资管理中心

甲方乙方就河南省宅基地A类复垦券(以下简称A券)委托交易事宜,依据现行法律和政策相关规定,经自愿友好协商,达成本协议:

一、委托事项

甲方现有A面积       平方米,涉及   个地块,已在省国土资源厅办理了备案手续,《河南省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备案确认书》编号为    ,现委托乙方代为公开交易。

二、委托交易方式、价格、结算、税费

1.乙方通过挂牌、拍卖等方式集中统一公开交易,具体交易方式和交易规则由乙方自行确定并组织实施。

2.本协议签订后,省政府或其相关部门公布或调整A最低保护价格的,则本协议项下的交易起始价格不低于最低保护价格。

3.委托A券成交后,乙方按相关规定办理价款核算。

4.若甲方委托乙方交易的A券一个公告批次竞卖不完,且郑州市人民政府放弃优先兜底购买权,甲方同意竞卖不完部分由乙方直接以最低保护价进行收储;因价款未缴清被竞得人放弃的A券,甲方同意由乙方按竞得价收储。

5.A券交易涉及的相关税收政策,按财政和税务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土资源领域的有关规定实施交易,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管。

2.甲方应向乙方及时、完整地提供为完成委托事项有关的所有文件和材料,保证提交的资料真实、准确、有效、完整,并愿意为此承担法律责任。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应提供文件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省国土资源厅出具的《河南省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备案确认书》;

2)复垦券信息表,需加盖公章。具体应包括但不限于申请出让的A券面积,允许建设区规模和申请出让主体财政部门的非税收入财政专户相关信息等。资料不全的,甲方应按照有关规定补充完善后再申请交易。

乙方有权对上述文件和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查。

3.甲方有权向乙方了解委托事项的进展情况。

4.本协议签订后,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撤销委托。

5.甲乙双方均应对获悉的委托事项的相关材料及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提供给第三方,但因办理交易手续确需向有关部门及单位公开的除外。

6.委托A交易完成后,甲乙双方必须及时配合办理相关手续,并及时足额结清相关费用。

四、委托有效期限

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委托A券交易完成日止。

五、特别约定

本协议约定内容,与后续法律、行政法规、省级及以上部门制定的政策性文件规定不符的,甲乙双方同意按该等文件的规定执行。

六、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1.在委托期限内,当事人如需变更协议条款,应经双方协商同意,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在委托期限内,当事人如需终止委托关系,应向对方提交书面文件,经对方书面同意后即可解除。因解除协议给对方或第三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七、违约责任

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由违约方承担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及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其它

1.本协议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委托人)                       (或委托人)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附件2

河南省宅基地复垦券竞买申请书(A类)

日期:                                                       编号:

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身份证号

 

邮编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拟竞买面积

平方米(亩)

拟使用区域

 

竞买批次编号

 

已持有A面积

   平方米(亩)

需缴纳保证金

人民币万元(大写万元)

账户名

 

账号

 

开户行

 

申请价格

 

竞买承诺

1.申请竞买的文件和资料真实、合法有效;

2.同意按公开交易公告足额支付保证金;

3.同意按公开交易公告、交易文件的规定和程序参加竞买;

4.竞买成功,同意签署成交确认书,并按价款清算通知书要求缴清除保证金外的全部交易价款;

5.如违反交易规定,同意不退还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并取消竞买人资格。

 

申请人:(签章)

(或委托代理人)


附件3

竞买资格确认书(存根)

编号:

                

你方提交的   号复垦券竞买申请书(A类)及相关文件资料收悉,经审查,你方已按规定缴纳了竞买保证金,所提交的文件资料符合我方本次交易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现确认你方具备参加本次河南省宅基地A竞买资格。

(请持此《竞买资格确认书》,参加      日在举行的河南省宅基地A类复垦券拍卖活动。

每个竞买号牌可入场   人,入场人员须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实名制登记后进场。)

河南省国土资源开发投资管理中心

签收:                            签发:                

———————————————————————————

竞买资格确认书

编号:                    

你方提交的   号复垦券竞买申请书(A类)及相关文件资料收悉,经审查,你方已按规定缴纳了竞买保证金,所提交的文件资料符合我方本次交易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现确认你方具备参加本次河南省宅基地A竞买资格。

(请持此《竞买资格确认书》,参加      日在举行的河南省宅基地A类复垦券拍卖活动。

每个竞买号牌可入场   人,入场人员须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实名制登记后进场。)

河南省国土资源开发投资管理中心

     


附件4

河南省宅基地复垦券成交确认书

A类)

编号:

根据河南省关于宅基地A类复垦券交易的相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于      日河南省国土资源开发投资管理中心(在交易地点)举办的河南省宅基地A类复垦券公开交易活动中通过   式,最终确定(竞得人名称)      /平方米的单价购得    批次(总第批次)河南省宅基地A类复垦券     平方米,合计成交金额为人民币   (大写   万元。

本成交确认书签订后立即生效。竞得人请务必于签订本《成交确认书》后10个工作日内,按价款清算通知足额缴纳除保证金外的全部价款。逾期未缴清价款的,视为放弃竞买,已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本成交确认书一式肆份,河南省国土资源开发投资管理中心执两份,竞得人、拍卖行各执一份。

特此确认。

河南省国土资源开发投资管理中心:(签章)

 

竞得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拍卖人:)

     


附件5-1

河南省宅基地A类复垦券价款清算通知书

(出让方)

编号:

(出让方)

   批次(总第   批次)河南省宅基地A类复垦券公开交易于    

         日完成交易。本批次A券成交总面积为   平方米(亩),成交总价为人民币   万元,成交均价为   /平方米。

贵单位申请交易的A券成交面积合计为   平方米,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大写)万元。涉及      个竞得人。请贵单位于收到竞得人应缴价款后当日,向我方出具《保证金转拨通知书》(需加盖公章),并按有关规定于收到全部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向竞得人出具河南省土地出让划拨收入专用票据

特此告知。

 

河南省国土资源开发投资管理中心

   

备注:应收价款信息表

序号

竞得人

应缴总价款(万元)

已缴纳保证金(万元)

剩余应缴价款(万元)

竞得人联系方式

 

 

 

 

 

 

 

 

 

 

 

 

合计

 

 

 

 

/


附件5-2

河南省宅基地A类复垦券价款清算通知书

(竞得人)

编号:

(竞得人)

按照编号   的成交确认书约定,贵方以   /平方米的单价购得   批次(总第   批次)河南省宅基地A类复垦券   平方米(亩),合计成交金额为人民币(大写)万元。

A来源共涉及      个县(详见下表)。请贵单位按下表,于      日前足额缴纳除保证金外的全部价款。逾期未缴清价款的,视为放弃竞买,已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特此告知。

河南省国土资源开发投资管理中心

   

备注:缴款明细表

序号

出让方

应收价款(万元)

缴款账户信息

账户名

开户行

账号

 

 

 

 

 

 

 

 

 

 

 

 

 

 

 

 

 

 

合计

 

 

 

 

 


附件6

保证金转拨通知书

(样板)

 

河南省国土资源开发投资管理中心:

我单位已于         日收到(竞得人)缴纳的河南省宅基地A类复垦券交易价款,合计人民币   万元。

请贵单位转拨(竞 人)已缴纳的保证金合计人民币   万元。

特此通知。

 

 

出让方财政部门(盖章)

日期:            

 


附件7

批次(总第   批次)

河南省宅基地A类复垦券公开交易结果公示

编号:

   批次(总第  批次)河南省宅基地A类复垦券公开交易于      日交易完成,共成交A   平方米(亩),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万元,均价为     /平方米。          个竞得人竞得上述A券(详见表1)。上述A券来源自      个县(详见表2)。

1 各竞得人竞得河南省宅基地A类复垦券明细表

序号

竞得人

竞得A券面积平方米(亩)

交易方式

成交总价

(万元)

 

 

 

 

 

合计

 

/

 

 

2 成交河南省宅基地A类复垦券来源明细表

序号

申请出让方

复垦备案确认书编号

交易A券面积平方米(亩)

应得总价款(万元)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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