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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深入推进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工作

发布日期:2015-12-02

信访是个筐,什么都往里装。”近年来,在国土资源信访群众中存在着一种“信访不信法”的怪现象,加上信访工作职责边界不清晰,受理范围不明确,缺乏专门的细化规定予以明确区分,导致大量本应通过其他渠道解决的事项涌向信访,信访工作 “小马拉大车”的现象日益严重。

  不过,今后这样的局面有望得到改变。

  上周,国土资源部印发通知要求推进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工作,公开了《国土资源领域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的信访投诉请求清单及主要依据》,明确将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日前,国土资源部办公厅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对该通知涉及的有关内容进行了深度解读。

  纳入法治化轨道,让信访“回归本位”

  为什么要推进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

  “这项工作是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信访问题的重要举措,受到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可谓势在必行。”该负责人表示,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作出了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明确要求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保障合理合法诉求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就能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今年3月,国务院将该项工作列入《政府工作报告》,要求年内必须交账。

  实际上,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是《信访条例》早已明确的一项老规定。《信访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对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投诉请求,信访人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现在所做的工作,就是要使信访工作进一步回归本位。

  国土资源部党组高度重视依法处理信访投诉请求,明确提出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的能力,促进国土资源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人民群众依法维权,引导信访群众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信访问题,推动将国土资源信访工作纳入法制轨道。

  今年8月11日,部党组印发《中共国土资源部党组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国土的意见》,再次要求:“要畅通群众利益表达、权利救济的渠道,完善信访、调解、仲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相互衔接的矛盾纠纷调处机制。推动信访工作法治化,促进群众合理诉求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得到有效解决。”

  这位负责人表示,深入推进这项工作,既有利于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意识,按照法定受理范围和规定程序,依法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也有利于进一步厘清信访与其他途径之间的边界,落实“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要求,推动信访工作进一步回归本位,提高信访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以“法治国土”建设为契机,切实把推进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不折不扣、迅速坚决地贯彻落实好这项任务。

  梳理分类处理清单,让信访投诉“走对门”

  由此可见,推进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就是让可以通过法定途径和正常业务程序办理解决的事项和问题回归正轨,不再进入信访渠道,从入口处合理分流。

  梳理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清单,是深入推进该项工作的第一步,其目的是厘清信访与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的受理范围。

  国土资源领域的信访清单长啥样?“严格来说,清单上的内容并不是新规定,而是法律法规已有的规定。”该负责人告诉记者,起草组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按照国家信访局确定的法定途径界定标准,结合国土资源信访工作实际,逐条梳理国土资源领域的信访投诉请求对应的法定处理途径。对具备法定处理途径的信访投诉请求,纳入清单,并列明法定途径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据。

  究竟哪些事项走法定途径,哪些走信访途径?列入清单的事项主要有三大类,其中:土地征收补偿、权属争议、不动产登记、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人事劳动争议等信访事项属于申诉求决类;破坏农地、违法批地、违法占地、违法转让土地、违法审批发放矿业权证、违法勘查和违法开采、违法转让矿业权、干部履职和廉洁自律等信访事项属于揭发控告类;政府信息公开等事项属于信息公开类。

  根据要求,清单下发后,对信访人提出的投诉请求,国土资源信访工作机构要对信访人进行耐心细致的政策解释,积极引导信访人按照法定途径反映和处理问题。对于法定途径明确的事项,不纳入信访事项办理范围;对于法定途径不明确的事项,涉及国土资源部门职责的,仍要按照《信访条例》的规定,积极发挥信访工作机构和相关业务工作机构作用,协调配合,推动矛盾纠纷化解,维护群众权益。

  “如果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的各项要求都能落到实处,国土资源部门依法依规处理矛盾纠纷的能力将大大提升,国土资源信访秩序将明显好转。”该负责人表示,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进一步明确信访工作机构与业务工作结构职责分工,加强衔接配合。凡是导入法定途径的信访事项,相关业务机构要承接好后续分类处理工作,强化“法定职责必须为”的意识,促进群众合理诉求通过法定途径得到有效解决。

  看得懂走得通能解决,让百姓习惯“遇事找法”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盼,我有所为。

  老百姓遇到问题后,最愁的就是“该找谁”、“谁来办”、“怎么办”。对此,国土资源部要求,加强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的宣传引导工作,让老百姓逐渐习惯并自愿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具体来说,首先要耐心细致地做好信访群众的政策解释和说服劝导工作,不断强化法律在群众心目中化解矛盾的地位和权威。其次,要通过宣传手册、视频、张贴流程图等简明易懂的形式,宣传投诉请求的提出途径、依据的法律规定、解决问题的程序,既让群众看得懂、用得了,又让他们的投诉请求按照这个途径走得通、能解决。最后,引导信访群众按照法定途径和程序,依法理性反映诉求,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也要看到,推进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让老百姓扭转“信访不信法”的观念,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该负责人认为,一方面,我们要清楚地看到,鉴于当前国土资源信访工作面临的实际情况,实现通过法定途径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存在相当难度,任务完成具有艰巨性;另一方面,我们也要坚信,既然已经认准了方向,就要坚实信心、迎难而上、砥砺前行,一步步深入推进,通过扎实的工作,确保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工作取得预期目标,真正把国土资源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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