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平顶山市国土资源局党组关于任怡先等10名退伍士兵用编的请示
平国土资党〔2017〕30号
市编办: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军队退役人员工作部署要求,切实做好全市退役士兵安置和权力保障工作,根据4月27日全省退役士兵安置保障会议精神要求,依据市复员退伍军人安置领导小组下达的城镇退役士兵接收安置计划指标的规定,2012年、2013年、2014年三年共政策安置退伍士兵任怡先等10人到我局工作。
任怡先,男,1990年9月出生,高中学历,2009年12月入
伍,在中国人民解放军71615部队服役,2011年12月退役,2012年10月分配到我局。根据工作需要,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将任怡先分配到我局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工作。
张翔宇,男,1991年6月出生,中专学历,2010年12月入伍,在中国人民解放军68306部队服役,2012年12月退役,2013年11月分配到我局。根据工作需要,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将张翔宇分配到我局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工作。
李亚旭,男,1989年1月出生,高中学历,2008年12月入伍,在中国人民解放军71436部队服役,2010年12月退役,2014年1月分配到我局。根据工作需要,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将李亚旭分配到我局高新分局工作。
李旭阳,男,1985年4月出生,大专学历,2005年12月入伍,在中国人民解放军91574部队服役,2013年12月退役,2014年3月分配到我局。根据工作需要,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将李旭阳分配到我局新城区分局工作。
李艳辉,男,1990年6月出生,高中学历,2008年12月入伍,在中国人民解放军66055部队服役,2010年12月退役,2014年3月分配到我局。根据工作需要,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将李艳辉分配到我局新城区分局工作。
马超,男,1990年3月出生,高中学历,2008年12月入伍,在中国人民解放军71262部队服役,2010年12月退役,2012年10月分配到我局。根据工作需要,经局长办公会研究,
将马超分配到我局湛河分局工作。
黄岗,男,1988年8月出生,大专学历,2005年12月入伍,在中国人民解放军71622部队服役,2011年12月退役,2013年11月分配到我局。根据工作需要,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将黄岗分配到我局湛河分局工作。
薛旺,男,1976年8月出生,中专学历,1996年12月入伍,在中国人民解放军63979部队服役,2013年4月退役,2014年10月分配到我局。根据工作需要,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将薛旺分配到我局土地储备中心工作。
杨尚超,男,1990年11月出生,高中学历,2010年12月入伍,在中国人民解放军66195部队服役,2012年12月退役,2013年11月分配到我局。根据工作需要,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将杨尚超分配到我局储备中心工作。
程远见,男,1984年11月出生,高中学历,2001年12月入伍,在中国人民解放军66195部队服役,2009年12月退役,2016年1月分配到我局。根据工作需要,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将程远见分配到我局储备中心中心工作。
平顶山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核定事业编制数16人,实有32人,财政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
平顶山市国土资源局高新分局,核定事业编制数11人,实有 27 人,财政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
平顶山市国土资源局新城区分局,核定事业编制数1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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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有 24 人,财政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
平顶山市国土资源局湛河分局,核定事业编制数39人,实有 86 人,财政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
平顶山市土地储备中心,核定事业编制数20人,实有22 人,财政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
现申请给予任怡先等10名退役士兵办理用编手续。
妥否,请批示!
2017年6月16日
平顶山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 2017年6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