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国土资源局行政审批服务科职责范围
发布日期:2012-09-01
统一受理(办理)送达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指导全市国土资源行政审批服务工作,协调有关业务科室及部门在行政审批事项办理过程中的有关问题;具体负责受理国土资源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办理土地登记、采矿权登记;划拨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出让土地首次转让、出租、抵押;市批农用地转用等事项;负责其他审批事项的材料审核和催办督办工作。
统一受理(办理)送达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指导全市国土资源行政审批服务工作,协调有关业务科室及部门在行政审批事项办理过程中的有关问题;具体负责受理国土资源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办理土地登记、采矿权登记;划拨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出让土地首次转让、出租、抵押;市批农用地转用等事项;负责其他审批事项的材料审核和催办督办工作。